來源: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8月27日電(記者余曉潔、胡浩)27日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初次審議的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明確規定,國家建立監測網絡和監測數據信息體系。
“環境監測制度是生態環境評價和保護的重要制度。較長時間以來,我國同一地區、同一流域不同部門公布的環境質量數據不同,環境質量評價不一,有負面影響。環境評價監測點的設置和監測數據是環境質量評價的依據,監測數據依法公開是實現公眾參與的基礎。本草案通過規范制度來保障監測數據和環境質量評價的統一。”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汪光燾在作關于環保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時說。
草案規定,國家建立監測網絡和監測數據信息體系。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建立監測制度,制定監測規范,組織監測網絡,加強對環境監測的管理。
草案明確,監測網絡包括環境質量監測和重點污染源排放監測。國家環境質量監測站(點)應當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設置。重點污染源排放監測站(點)設置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監測規范的要求。環境質量和污染物排放監測數據應當納入監測數據信息體系,作為評價環境質量的依據。
草案強調,有關行業、專業環境質量監測站(點)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監測規范的要求設置。環境質量和污染物排放監測數據作為評價環境質量依據的,應當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從事環境監測工作,應當遵守國家監測規范。監測機構應當使用國家統一標準的監測設備,監測機構負責人對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監測數據依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