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工作的通知 二維碼
發文單位: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文 號:閩政辦[2006]97號 發布日期:2006-4-29 執行日期:2006-4-29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發改委、經貿委、財政廳、國資委、工商局, 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福建證監局: 自2005年下半年以來,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在各有關地方政府、部門和上市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我省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始終堅持分類指導、積極穩妥推進,始終把股權分置改革與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下大氣力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結合起來,始終重視發揮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帶頭示范作用,鼓勵有條件的民營資本控股上市公司加快進度,整體改革扎實有效,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目前,股權分置改革已進入全面攻堅階段,為確保實現今年基本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目標任務,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 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推進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穩定的一項重大決策。這項改革關系到上市公司的規范運行、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和經濟社會的和諧穩定,已成為當前我國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穩定的一件大事。國務院要求要在今年內基本完成股權分置改革工作。這項改革也是我省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融資功能,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做強做大上市公司,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重要措施,省政府高度重視,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推進我省的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各有關地方政府和部門要從全局高度,充分認識這項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負起責任,按照全省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座談會的總體部署,進一步做好組織、指導、協調和督促工作,加快推進轄內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步伐,實現今年內基本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目標任務。 二、進一步明確責任目標 按照全省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座談會的部署,省屬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由省國資委負責,其他上市公司按屬地原則由當地政府負責,省發改委負責跟蹤了解改革的總體進展情況,福建證監局負責對上市公司進行督促和指導。對尚未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各有關地方政府和部門要根據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逐個提出改革的具體時間要求,督促其加快股權分置改革進程。具備條件的上市公司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改革,使我省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市值實現過半。 三、進一步強化分類指導 各有關地方政府和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做好組織、協調,分類指導工作。要繼續把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作為股權分置改革工作的重點,積極發揮帶頭示范作用;鼓勵有條件的民營資本控股上市公司加快進度,成熟一家,推進一家。對于已進入改革程序的上市公司,要加強對編制方案的指導;對于準備啟動改革程序的上市公司,要幫助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對于問題較多、改革難度較大的上市公司,要加大督促力度,需要進行資產重組的,要督促其控股股東積極尋求重組的可行性,控股股東模糊、沒有牽頭股東的,省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要敦促有關股東負起相應的責任;對于有關市縣屬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當地政府要切實負起責任,對股權分置改革中的重大難點問題要采取具體有力的措施加以解決;對于存在一定困難的民營資本控股上市公司,屬地地方政府要積極指導和幫助,屬于高風險的,重在防范風險,保正常經營,保社會穩定,同時以現實事例為警示,促其進一步樹立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 四、進一步做好協調服務 各有關地方政府和部門要簡化國有控(參)股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審批程序,加快審批速度,推動改革方案盡快出臺。要做好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協調服務工作,國有控股股東要加強與公司經營班子的溝通與合作,對在改革中遇到的難點問題要進行專題研究,認真解決。要引導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慎重選擇保薦人。保薦人要有責任感,熟悉我省情況,要通過創新設計方案降低改革的成本。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