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常委會關于推進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決議
(2018年5月29日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為了深入貫徹《中共海南省委關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的決定》(以下簡稱省委《決定》),廣泛動員全社會積極投身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以下簡稱自由貿易區(港)]建設事業,特作本決議。
建設自由貿易區(港)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重大國家戰略,是海南歷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為海南帶來了千載難逢的發展機遇。中共海南省委七屆四次全會就推進實施國家重大戰略、全面深化改革開放作出了系統部署和制度性安排。全省各族人民,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人民政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要深入學習、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和省委《決定》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和中共海南省委七屆四次全會的部署上來,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在中共海南省委的堅強領導下,堅定不移高舉改革開放旗幟,凝心聚力推進自由貿易區(港)建設,打造開放層次更高、營商環境更優、輻射作用更強的開放新高地,確保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海南新時代發展戰略目標如期實現。
推進自由貿易區(港)建設,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戰略決策,按照省委《決定》總體部署,堅持先行先試、風險可控、分步推進、突出特色原則,充分借鑒我國現有自由貿易試驗區和國際自由貿易港先進經驗,結合海南特點,做好頂層設計,謀定而后動,逐步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要以制度創新為核心,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著力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和公平統一高效的市場環境;大力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快高水平的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落地實施,對外資全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精簡負面清單;深化現代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對外開放,推進航運逐步開放。力爭到2020年建成投資貿易便利、法治環境規范、金融服務完善、監管安全高效、輻射帶動作用突出的高水平高標準自由貿易試驗區。要按照“體現中國特色、符合中國國情、符合海南發展定位”的要求,以發展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為主導,更加注重通過人的全面發展,充分激發發展活力和創造力,打造更高層次、更高水平的開放型經濟;在內外貿、投融資、財政稅務、金融創新、出入境等方面積極探索更加靈活的政策體系、監管模式和管理體制,著力構建人流、物流、資金流自由進出的開放新高地。到2025年初步建立自由貿易港制度;到2035年自由貿易港制度體系和運作模式更加成熟,營商環境躋身全球前列。同時,以建設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為契機,加快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重要戰略支點,把海南打造成我國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對外開放門戶。
推進自由貿易區(港)建設,要以更高層次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促進全面深化改革,推動各項建設事業發展,加快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試驗區、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國家重大戰略服務保障區建設。堅持解放思想和實事求是的有機統一,高起點謀劃和推進重點改革,堅決破除體制機制弊端,不斷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堅決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打造開放型生態型服務型產業體系,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努力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方面走在全國前列;深入推進國際旅游島建設,進一步開放旅游消費領域,培育壯大旅游消費新業態,推動旅游消費提質升級,提升旅游消費國際化水平;提高海洋資源開發能力,加強南海維權和開發服務保障能力建設,高起點發展海洋經濟,加快發展海洋科技,打造海洋強省;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打造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牢固樹立和全面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強化生態環境治理,不斷鞏固和提高生態環境質量;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不斷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堅決打贏精準脫貧攻堅戰,提升社會事業發展水平和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大力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完善人才發展制度,優化人才服務環境,加大人才培養力度,推動百萬人才進海南,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和建設發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撐。經過不懈努力,將海南打造成為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新標桿,確保到2020年與全國同步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到2025年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顯著提高;到2035年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走在全國前列;到本世紀中葉率先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形成高度市場化、國際化、法治化、現代化的制度體系,成為綜合競爭力和文化影響力領先的地區,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實現,建成經濟繁榮、社會文明、生態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
全省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緊緊圍繞自由貿易區(港)建設要求,依法行使職權,發揮好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要根據海南新時代新使命新定位的立法需求,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指導和支持下,積極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快建立健全與國家法律體系相配套、與國際慣例相接軌、與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相適應的法規構架,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綜合運用各種方式依法開展監督,推動“一府一委兩院”高質高效落實中央決策和省委部署,加快解決事關自由貿易區(港)建設大局的重大問題。要根據省委的決策部署,及時依法討論決定自由貿易區(港)建設相關重大事項,把省委的決策主張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全省共同遵循的法律準則。要進一步發揮在法治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推動依法行政、依法監察、公正司法,為自由貿易區(港)建設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全省各級人民政府要以強烈的使命感、責任感、緊迫感切實擔負起自由貿易區(港)建設具體組織實施的職責。要適應海南新時代新使命新定位的需要,加快轉變職能,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建設廉潔政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按照省委《決定》的要求,認真制定和實施條塊結合、上下銜接的具體行動計劃和工作方案,確保自由貿易區(港)建設各項工作如期有序推進。要建立長效化的自由貿易區(港)建設工作績效考核評估機制,完善工作督察制度和問責制度,確保各項改革開放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全省各級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要圍繞自由貿易區(港)建設依法履行職責。各級監察機關要全面落實監察法,實現監察全覆蓋,加強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營造風清氣正良好環境。各級審判、檢察機關要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調處化解社會矛盾,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的營商環境。要通過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推進公正廉潔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自由貿易區(港)建設營造和諧的社會環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省各族人民要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大力弘揚敢闖敢試、敢為人先、埋頭苦干的特區精神,萬眾一心,奮發圖強,以主人翁的姿態擔當起建設自由貿易區(港)的神圣使命。各行各業要主動適應更高層次更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新要求,搶抓機遇,開拓創新,在自由貿易區(港)建設進程中加快行業健康發展。新聞媒體要積極開展輿論宣傳,為自由貿易區(港)建設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級人大代表要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引領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投身自由貿易區(港)建設的偉大實踐,為海南爭創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生動范例,成為展示中國風范、中國氣派、中國形象的靚麗名片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