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與央行修訂發布監管辦法
來源:法制日報
法制日報12月18日訊 針對貨幣市場基金與互聯網業務融合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新問題,處理好貨幣市場基金創新發展與風險防范的關系,證監會與中國人民銀行今日聯合發布《貨幣市場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并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貨幣市場基金,即主要投資于短期債券、銀行存款等貨幣市場工具的證券投資基金。相較于股票型基金主要投資于二級市場不同,前者具有資本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投資成本低等特點,本質上屬于現金管理工具。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稱,證監會一向重視貨幣市場基金的發展、監管與風險防范,此次發布的《管理辦法》,是在2004年中國證監會與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的《貨幣市場基金管理暫行規定》基礎上修訂完成的。
主要修訂內容包括:進一步完善貨幣市場基金投資范圍、期限及比例等監管要求,強化對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組合的風險控制;對貨幣市場基金的流動性管理作出了系統性的制度安排,提高行業流動性風險的自我管控能力;針對貨幣市場基金與互聯網深度融合發展的新業態,對貨幣市場基金的互聯網銷售活動與披露提出針對性要求;鼓勵貨幣市場基金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進一步創新發展,積極拓展貨幣市場基金投資范圍,支持貨幣市場基金份額上市交易或轉讓,拓展貨幣市場基金支付功能。
為確?!豆芾磙k法》平穩施行,配套發布了《關于實施〈貨幣市場基金監督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規定》,對《管理辦法》的實施工作作出具體規定。(記者 周芬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