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首次擬對新三板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6起案件有3起為操縱股票案
來源:法制網—法制日報
中國證監會今天對6宗涉新三板違法違規案件履行行政處罰事先告知程序,這是證監會第一次對新三板違法違規案件擬進行行政處罰。6宗案件中,包括1宗大股東違法減持案、兩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3宗操縱股票案。
柳某夫婦違規減持被罰
據介紹,柳某及其妻子汪某為新三板掛牌公司“奧美格”的實際控制人。2015年3月至4月期間,柳某、汪某在減持“奧美格”股份過程中,多次未按規定進行信息披露,在觸發披露義務時未停止賣出股份。兩人違法減持1808000股,違法減持金額8138100元。證監會擬決定,責令柳某、汪某改正,給予警告,對柳某、汪某超比例減持未披露行為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對柳某、汪某限制期限內減持股票的行為,分別處以30萬元和50萬元罰款。
據悉,此案是證監會處理的第一起新三板違規減持案件。
兩起信息披露違法案件
證監會稱,兩起信息披露違法案件的發生,反映了部分新三板掛牌公司監管要求執行缺位、財務管理失范等問題。
據介紹,某農裝公司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不充分,導致2013年年報、2014年半年報中利潤總額分別多計1716332085元、2644807298元;該農裝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存貨減值準備計提不充分,導致2014年年報利潤總額多計1383888098元;該農裝公司未充分披露其與某財務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存、貸款業務的相關信息;上述問題導致該農裝公司2013年年報、2014年半年報、年報中存在虛假陳述。
證監會擬決定,責令該農裝公司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40萬元罰款。對13名責任人員分別給予警告,對4名責任人員處以3萬元至5萬元不等的罰款。
另一案為一家科技公司。經查,某科技公司2014年年報中存在虛假陳述,包括少計收入35657萬元、少計利潤30604萬元、主要客戶披露不真實等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問題。證監會擬決定,責令該公司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對兩名責任人員分別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和5萬元罰款。
新三板亦有操縱股票案
證監會此次擬處罰三起操縱股票案件。三起案件的當事人均濫用交易規則,采取多種操縱方法進行密集頻繁操縱,造成相關股票價格劇烈波動。
陳某通過3個賬戶,利用持股優勢、信息優勢,以多日連續大量買賣、短時間內連續主動買入的方式操縱“國貿醞領”股票價格,獲利800720元。證監會擬決定,責令陳某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個交易日內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800720元,并處以800720元罰款。
冼某利用4個賬戶,通過實際控制賬戶間的相互買賣、異常價格申報等方式影響“華恒生物”等18支新三板股票,造成相關股票價格大幅波動,最高較前個交易日收盤價偏離幅度達732875%。冼某通過操縱股票價格,獲利246110元。證監會擬決定,沒收冼某違法所得246110元,并處以738330元罰款。
薛某利用8個賬戶,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通過連續申報、以高于做市商報價的價格大筆申報等方式拉抬、維持“中海陽”股價,獲利48741萬元。證監會擬決定,沒收薛某違法所得48741萬元,并處以48741萬元罰款。此外,薛某作為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凈賣出公司股票40512萬股,規避損失5266萬元。擬決定沒收薛某違法所得5266萬元,并處以5266萬元罰款。
證監會稱,新三板市場是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其監管的重要領域,必須依法履行職責實施有效監管。對上述6宗新三板違法違規案件,證監會采取了與主板市場統一的執法標準,對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各類違法行為予以嚴懲,形成對新三板違法行為的有效震懾,切實維護新三板市場正常秩序與投資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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