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環境資源審判庭首次亮相
將審判涉大氣水土壤環境污染民事侵權糾紛
法制日報——法制網
法制網北京7月3日訊 記者袁定波 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環境資源司法新期待,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首次設立專門環境資源審判庭。
據介紹,最高法環境資源審判庭的主要職責包括:審判第一、二審涉及大氣、水、土壤等自然環境污染侵權糾紛民事案件,涉及地質礦產資源保護、開發有關權屬爭議糾紛民事案件,涉及森林、草原、內河、湖泊、灘涂、濕地等自然資源環境保護、開發、利用等環境資源民事糾紛案件;對不服下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涉及環境資源民事案件進行審查,依法提審或裁定指令下級法院再審;對下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民事案件審判工作進行指導;研究起草有關司法解釋等。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孫軍工說,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的設立,對于促進和保障環境資源法律的全面正確施行,統一司法裁判尺度,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在全社會培育和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新理念,遏制環境形勢的進一步惡化,提升我國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國際形象等,必將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