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外資銀行辦理信用證和保函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維碼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外資銀行辦理信用證和保函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銀辦發[2001]350號 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 現就外資銀行(包括外國銀行分行、合資和獨資銀行)辦理信用證和保函業務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保函、備用信用證項下禁止提前購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 二、允許信用證貿易進口結算項下開證申請人提前購匯,作為開證保證金。如貿易合同取消,則所購外匯結匯,以防挪作他用。 三、未獲準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在開信用證及保函時,不得向客戶收取人民幣保證金。 請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各外資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