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大常委會擬通過決定 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恐怖犯罪 二維碼
法制日報烏魯木齊7月29日電記者潘從武在今天召開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于堅決捍衛憲法和法律尊嚴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恐怖犯罪的決定(草案)》提交會議審議。該決定草案對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恐怖犯罪活動,嚴懲暴力恐怖犯罪分子,嚴厲打擊宗教極端勢力,嚴厲打擊煽動犯罪、制造謠言的違法犯罪行為以及依法保障公民行使權力履行義務作出了明確規定。 會議聽取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秘書長阿斯哈爾·吐爾遜作的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于堅決捍衛憲法和法律尊嚴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恐怖犯罪的決定草案的說明。說明指出,近年來,從自治區實際出發,自主制定依法打擊暴力恐怖犯罪的決定,充分表明自治區國家權力機關的嚴正立場,為依法打擊暴力恐怖犯罪提供明確、有力的法律依據,對于堅決捍衛憲法和法律的尊嚴,維護新疆各族人民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維護安定團結、和諧穩定的政治局面,保障和推進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兩大歷史任務,具有重要意義。 決定草案強調,堅決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恐怖犯罪活動,一旦發生暴力恐怖活動,堅決在第一時間依法果斷處置、嚴厲打擊;各級司法機關要堅決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責,對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依法快捕、快訴、快判;堅決抵御宗教極端思想滲透,嚴厲打擊利用宗教從事分裂破壞和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維護正常宗教秩序;依法嚴懲利用互聯網、移動存儲介質、講學經等宣揚、散布、傳播暴力恐怖言論,煽動、教唆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犯罪行為。嚴厲禁止和打擊制造和散布謠言,危害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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