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出臺法治政府建設指標:不攔截正常上訪
來源:廣州日報
【關鍵字】 廣東 法治政府建設指標
《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試行)》已經2013年2月5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屆1次常務會議通過,今日對外發布,并將于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該指標體系共設8項一級指標,40項二級指標,108項三級指標;8項一級指標的總分值為100分;各項二級指標、三級指標的具體分值,由考評主體按照政府與部門分開、區分部門類別的原則,結合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在制訂考評方案時予以明確。
其中,第五項一級指標“社會矛盾防范和化解”占總分值的10%。其中對于信訪事項的指標中要求“不攔截正常上訪群眾,依法保障公民的建議權和申訴權。”與此同時,指標體系對信訪事項提出了量化指標要求:“沒有發生因違法處理行政爭議和民事爭議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重大集體上訪事件或者重大異常信訪事件等情形。”
指標體系中還提出,要嚴格執行“罰繳分離”、“收支兩條線”和罰沒物品依法處理制度,杜絕執法經費及執法人員福利待遇與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掛鉤、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收費指標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