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臺《關于積極支持臺灣同胞臺資企業參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若干措施》 二維碼
海南出臺《關于積極支持臺灣同胞臺資企業參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若干措施》11月7日,由海南省臺灣事務辦公室、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0個部門聯合出臺的《關于積極支持臺灣同胞臺資企業參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在2023臺商峰會上正式發布。 《措施》共17條,涵蓋支持臺胞臺企投資、支持市縣搭建平臺、支持開展文教交流等3個方面。旨在進一步吸引臺灣同胞全面參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分享海南自由貿易港發展機遇,打造更高層次、更高水平的對臺交流、經貿合作新高地。 關于積極支持臺灣同胞臺資企業參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進一步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吸引臺灣同胞全面參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打造更高層次、更高水平的對臺交流合作新高地,制定本措施。 1.鼓勵臺胞臺企圍繞海南省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熱帶特色高效農業等四大主導產業,融入“三極一帶一區”(“海口經濟圈”、“三亞經濟圈”、“儋洋經濟圈”、濱海城市帶、中部生態保育區)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參與打造“兩個基地”(中國企業走向國際市場的總部基地和境外企業進入中國市場的總部基地)、“兩個網絡”(空海國際交通網絡和國際經貿合作網絡)、“兩個樞紐”(西部陸海新通道國際航運樞紐和面向太平洋、印度洋的航空區域門戶樞紐)。積極推動在大陸投資的臺資企業根據產業發展需要,向海南自由貿易港進行產業拓展。 2.鼓勵臺資企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重點園區和有關市、縣、自治縣投資落戶,海南自由貿易港重點園區和有關市、縣、自治縣可根據實際需要,對符合園區產業發展的臺資項目,在用地、用海和產業政策上給予支持。 3.鼓勵臺胞臺企參與海南省中心漁港經濟區和現代化海洋牧場投資開發建設。支持條件成熟的園區創設“瓊臺現代漁業合作示范區”,著力打造具有影響力的兩岸漁業合作示范基地。 4.支持臺胞臺企規范安全引進臺灣優質種苗和繁育推廣工作,加快推動在全省范圍內建設一批臺灣高品質果蔬、花卉和海、淡水產品培育示范農場和產研學基地,促進在瓊臺資農業企業轉型升級。 5.支持臺胞臺企同等參與我省林草種子生產經營,對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種子進出口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要求的企業,進一步簡化辦理流程,縮減辦理時限,做好林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工作。 6.鼓勵臺灣企業積極申報海南省重點研發專項。 7.鼓勵臺灣消費品牌企業與海南離島免稅企業加強合作。 8.支持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在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政府采購、在大陸上市等方面享受大陸企業同等待遇。 9.充分發揮海南全島作為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的優勢,加大力度支持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澄邁示范基地建設。 10.鼓勵市、縣、自治縣在所轄工業園區內設立“臺商加工園區”,吸引臺資農產品加工企業投資落地,形成產業聚集區。 11.支持符合條件的地區申報創建“臺灣農民創業園”和“海峽兩岸鄉村振興合作基地”。 12.支持符合條件的市、縣、自治縣申報增設臺灣漁船停泊點。 13.支持“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示范點”建設。 14.加強保亭海峽兩岸交流基地建設,用好海南少數民族節慶平臺,開展兩岸少數民族文化交流活動,持續深化瓊臺少數民族同胞的親情交流。 15.支持少數民族聚居的市、自治縣,依托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建設,開展海峽兩岸少數民族友好村鎮創建工作。 16.支持開展瓊臺佛教、道教及民間信俗交流。 17.鼓勵省內高校與臺灣高校開展校際交流合作,引進臺灣優秀師資力量,擴大招收臺灣學生數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