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船舶抵押合同為從合同時,債權人同時起訴主債務人和抵押人,地方人民法院應否受理請示的復函 二維碼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魯高法函(2002)51號《關于船舶抵押合同為從合同時,債權人同時起訴主債務人和抵押人,地方人民法院應否受理請示》收悉。經研究,同意你院傾向性意見。現答復如下: 船舶抵押合同糾紛案件應由海事法院專門管轄。船舶抵押合同為從合同時,債權人同時起訴主債務人和抵押人的船舶抵押合同糾紛案件,一律由海事法院管轄;債權人直接起訴船舶抵押人的船舶抵押合同糾紛案件,亦應由海事法院管轄;地方法院受理的上述案件,應當移送有關海事法院。 此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