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沖突檢索與處理規則 二維碼
海南正凱律師事務所 利益沖突檢索與處理規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本所的業務活動和本所律師的執業行為,防止本所內部之間的業務沖突,維護委托人的利益,樹立本所的良好職業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職業道德與執業紀律規范》結合本所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于本所律師。 第三條本規則所稱法律事務,是指各項委托代理事項,包括各類訴訟代理、仲裁代理、非訴訟代理、常年或者專項法律顧問以及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的可由律師從事的其他法律業務。 第四條本規則所稱利益沖突,是指本所代理的委托事項的委托人與本所其他委托事項的委托人之間有利益上的沖突,繼續代理會直接影響到相關委托人的利益的情形。 第五條本所律師在從事法律事務之前應當依據本規則事先進行利益沖突檢索,以確定 是否存在本規則規定的利益沖突行為并依據本規則講行處理。 第六條本所不同律師之間需要進行利益沖突檢索與處理的行為包括: 一、在同一訴訟或者仲裁案件中,不同律師可能同時接受對立雙方委托的; 二、在同一訴訟或者仲裁案件中,本所一名律師曾在前置程序中代理一方,其他律師又可能在后置程序中接受對立方委托的; 三、在擔任常年或者專項法律顧問期間及合同終止一年內,本所其他律師又可能在訴訟或 仲裁案件中接受該法律顧問單位或者個人的對立方委托的; 四、在同一非訴訟法律事務中,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一個所不得同時接受對立雙方或者利益沖突各方委托的: 五、本所律師或者其近親屬與承辦的法律事務的委托人有利益沖突的。 第七條本所同一律師需要進行利益沖突檢索與處理的行為包括: 一、同一訴訟或者仲裁案件中,利益沖突的兩方或者兩方以上委托的; 二、同一訴訟或者仲裁案件中,曾在前置程序中代理一方,又在后置程序中接受非對立但存在相互利益沖突的另一方委托的; 三、擔任各類訴訟代理人、仲裁代理人、非訴訟代理人期間及相應代理合同終止后一年內,又在其他訴訟或者仲裁案件中接受以上代理合同的委托人為對立方的他人的委托的。 第八條其他需要進行利益沖突檢索與處理的行為包括: 一、同一律師在同一非訴訟法律事務中,同時接受可能會有利益沖突的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的委托,辦理無事實爭議的具體性事務; 二、同一律師在同一非訴L法律事務中,同時接受可能會有利益沖突的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的委托,進行協調、調解工作; 三、同一律師在同一非訴訟法律事務中,曾經與一方建立過委托代理關系,又接受其對立或者利益沖突方的委托人,但僅提供過法律咨詢意見的除外; 四、同一律師在同一訴訟或者仲裁案件中,曾經與一方建立過委托代理關系,又接受其對立方 或者利益沖突方的委托的,但僅提供過法律咨詢意見的除外。 第九條本所利益沖突審查人,應當根據本規則第六條、第七條和第八條的規定對律師提交的收案審查表及法律事務委托合同進行檢索、審查: 初步檢索、審查后認為存在本規則第六條、第七條和第八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告知相關的律師:如果進一步的審查和檢索確認存在本規則第六條規定的利益沖突行為的,由相關律師按時間優先和事務所整體利益優先的原則進行協商,以確定只接受一方的委托:如果進一步的審查和檢索確認不存在本規則第六條或第七條規定的利益沖突行為或者不同律師、合伙人之間存在意見分歧或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由律師報本所主任決定; 如果進一步的審查和檢索確認存在本規則第七條規定的利益沖突行為,相關律師不得從事相關的存在利益沖突的法律事務:如果進一步的審查和檢索確認不存在本規則第七條規定 的利益沖突行為或者不同律師之間存在意見分歧的,由律師報本所主任決定。如果進一步的審查和檢索確認存在本規則第八條規定的利益沖突行為的,必須向擬委托的委托人說明,并且取得相關委托人的書面同意后,才能繼續承辦委托人的該法律事務:如果進一步的審查和檢索確認不存在本規則第八條規定的利益沖突行為或者不同律師之間存在意見分歧的,由相關律師報本所主任決定。 第十條在根據本規則的規定認定本所律師從事的法律事務存在利益沖突時,本所利益沖突審查人將對相關的法律事務委托協議不予蓋章,在此情況下,相關律師仍舊繼續從事該法律事務的,本所將按照私自從事律師業務論處,由此對本所和客戶造成損失的,由相關律師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一條本規則經本所管委會會議通過后生效,自發布之曰起實施。 海南正凱律師事務所 2018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