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局發布加強食品藥品標準工作指導意見 二維碼
總局發布加強食品藥品標準工作指導意見到2020年,食品安全標準與監管有效銜接,制修訂國家藥品標準3050個、醫療器械標準500項來源:中國醫藥報 1月19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標準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加快建立“最嚴謹的標準”,構建科學、全面、可檢驗、能執行的食品藥品標準體系,全面提升食品藥品監管水平。 《意見》明確了食品藥品標準工作總體要求、加快提升標準水平、完善標準管理機制、健全標準保障措施四方面內容。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適應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需求、體系完整、結構合理、技術突出的標準體系,標準科學性、有效性、適用性顯著增強;標準管理機制更加健全,基本形成公眾飲食用藥安全有標可保、監管執法有標可依、市場規范有標可循、創新驅動有標引領的良好局面”。 《意見》指出,食品、藥品、醫療器械標準工作的主要目標是,到2020年,食品安全標準與監管得到有效銜接,推動修訂農藥殘留限量標準,制定發布獸藥殘留限量標準;強制性標準得到全方位貫徹實施;制修訂國家藥品標準3050個,其中中藥民族藥標準1100個、化學藥品標準1500個、生物制品標準150個、藥用輔料標準200個、藥包材標準100個;制修訂醫療器械標準500項,包括診斷試劑類標準80項、有源醫療器械標準200項、無源醫療器械標準和其他標準220項。 《意見》明確要求,要提高食品標準科學實用性,保障公眾飲食安全。開展藥品標準提高行動計劃,構建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為核心的國家藥品標準體系,重點修訂完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目錄品種相關標準,不斷提升臨床治療用藥質量,滿足臨床用藥需求。提升醫療器械標準科技創新能力,引領高新技術產品發展。同時,完善化妝品標準體系,促進產品安全優質。 針對標準管理機制的完善,《意見》提出,要加強標準統籌管理,加強標準基礎研究,加強標準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加強標準貫徹實施。國家食藥監總局實行標準統一歸口管理,健全標準規劃和計劃制定、實施和監督工作制度,建立標準問題快速響應機制,及時協調解決監管亟需,加大標準制定與監管的銜接力度。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建立健全轄區內食品安全標準問題協調會商和收集反饋機制,進一步規范中藥飲片的炮制規范等地方藥材標準的制修訂工作,按規定報送總局備案。 為健全標準保障措施,《意見》明確要求,加強組織領導、保障經費投入、完善激勵機制。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一步提高對食品藥品標準工作的認識,將標準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對食品藥品標準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領導。將標準化建設納入當地食品藥品監管與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予以重點布置和安排。健全地方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檢驗檢測機構的標準工作機制,安排專人負責,落實工作責任。建立標準化工作檢查督導制度,對承擔的標準工作任務定期進行督促檢查。加大支持力度,為承擔標準制修訂項目的單位以及標準起草人提供必要條件和基本保障。同時,建立標準制定與工作業績、績效工資、職稱評審相聯系的激勵機制,對社會貢獻大、推動解決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的檢驗方法等標準研制單位和人員給予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