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查實曝光制度 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均追究 二維碼
建立查實曝光制度 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均追究來源:法制日報 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決定將2018年作為脫貧攻堅作風建設年,在全國范圍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 “要打贏脫貧攻堅戰,必須打贏作風攻堅戰。”這是國務院扶貧辦在日前下發的《關于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所強調的。據國務院扶貧辦相關負責人介紹,一段時期以來,扶貧領域存在的“四個意識”不強、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準、工作作風不扎實,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突出,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以及扶貧領域腐敗等問題,嚴重影響脫貧攻堅工作落實,嚴重侵害貧困群眾利益,嚴重損害黨和政府形象。 《通知》明確,對影響脫貧攻堅政策措施落實的突出問題,對基層干部反映強烈的問題,對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迅速糾正,堅決整改。追根溯源,舉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強制度建設,扎緊制度籠子。堅持集中突破與持續推進相結合。“用1年左右時間,集中力量解決突出問題,確保取得階段性成效。將作風建設貫穿脫貧攻堅全過程,持續推進。 根據《通知》,治理內容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四個意識“不強。對脫貧攻堅的重要性艱巨性緊迫性認識不足,沒有作為重大政治任務進行安排部署。對黨中央脫貧攻堅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貫徹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細化落實方案、推進組織實施不及時不到位。對推動落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認識不到位,行動不堅決,以農村區域發展代替精準扶貧;對脫貧攻堅標準把握不準,或提高標準,人為吊高胃口;或降低標準,搞數字脫貧、虛假脫貧。對貧困退出時序謀劃不科學不合理,或不顧客觀條件,層層加碼、急躁冒進;或不愿主動作為,消極觀望、拖延等待。 責任落實不到位。領導責任落實不到位,主要負責同志研究指導不夠,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分管負責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實,具體負責部門責任不明確不落實。對已出臺政策措施的實施指導督促不夠,政策停留在紙面上或實施效果不明顯。對本地區本部門的扶貧工作指導不夠,沒有形成系統合力。主動作為不夠,對脫貧攻堅中出現的新問題不重視、不解決或者推諉扯皮。對定點扶貧、選派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等工作不夠重視,派出的干部不得力,缺少指導、支持、關心和監督,存在”掛名走讀“等問題。 工作措施不精準。貧困識別不精準,沒有做到應扶盡扶,貧困退出沒有堅持標準和程序,退出質量不高。行業扶貧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強,無法落實落地。區域扶貧政策聚焦精準扶貧不夠,到村到戶政策措施針對性不強、力度不夠。用部門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貧工作,對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傾斜支持力度不夠;用行業普惠性政策代替精準扶貧政策,政策措施缺乏針對性。 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對扶貧資金和項目監管不嚴,導致貪污浪費、擠占挪用等問題時有發生。在扶貧資金管理使用過程中失職瀆職,導致扶貧資金閑置滯留或造成損失。對貧困縣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用于脫貧攻堅支持不堅決,甚至軟抵制。未按規定執行扶貧資金公開和公示公告制度,群眾和社會不知曉,難以有效監督。 工作作風不扎實。調查研究不深入實際,指導工作脫離實際,遇到問題不解決。工作落實走形式,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貫徹文件。壘大戶堆盆景,搞形象工程,或者強迫命令一刀切。簡單發錢發物、送錢送物,不注重激發貧困群眾內生動力,扶貧成果不可持續。考核監督從嚴要求不夠。考核評估一團和氣,不較真碰硬。督查巡查避重就輕,報喜不報憂。發現問題隱瞞不報,袒護包庇。 針對上述問題,國務院扶貧辦決定從加強培訓學習、規范駐村幫扶、改進調查研究、減輕基層負擔、完善扶貧開發大數據平臺、加強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嚴格考核評估等多個方面進行治理。 《通知》強調查處突出問題。建立舉報追查制度,組織開展明察暗訪,對扶貧領域不正之風,一經舉報,追查到底。建立查實曝光制度,對查實的扶貧領域案件,堅決予以曝光。建立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制度,對涉貧作風問題頻發的地區、部門和單位,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記者 張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