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坐診”國家信訪局來訪接待大廳 被信訪人問“你代表誰”?
來源:南方網
“你看這,是什么意思?”在國家信訪局來訪接待大廳,抱著一捧材料來上訪的一位信訪人來到律師服務室,他從材料中抽出一張,指著上面的法律意見,先給律師出了道“考題”。
帶著打量的表情,聽律師把法律意見的內容解釋了一遍,信訪人才坐下來,遞上信訪材料:“你這個律師還不錯。”
去年8月以來,國家信訪局來訪接待大廳首次設置2個律師服務室,由42位律師輪流“坐診”,為信訪人免費提供法律咨詢和建議。一年下來,42位律師先后接待了2578批次信訪人。
接訪,首先要得住信訪人的“考題”
律師坐班接訪,有點像醫生坐堂問診。
信訪人排隊走進國家信訪局接訪大廳,首先拿號,在信訪接待大廳的窗口登記信訪事項,在國家信訪局受理范圍內的,就進入信訪接談室,與信訪接談員一對一反映具體情況。
而對于一些有必要進行法律咨詢的問題,工作人員就會征求來訪人意見:“你這個問題要不要請律師提供一些建議?”
律師接手的信訪人和案件,往往也都比較“棘手”,不少是“疑難雜癥”:有的信訪人滿臉怨氣,有的沒說幾句就涕淚俱下,還有的“久病成醫”自學了不少法律,一上來先給律師出道“考題”……
去年8月首批來到國家信訪局接訪的律師王智毅告訴南都,接訪,除了能接得住信訪人的“考題”,還要在短時間內根據信訪人反映的情況、材料中的法律文書,抓住問題關鍵,分析其中的法律問題。
“很多人都是帶著一大捧材料過來,談話中也更強調有利于自己的部分,我們也不能聽信信訪人的一面之詞。”王智毅說,“這對律師也是個考驗。”
律師時福茂也發現,在國家信訪局為信訪人提供法律咨詢,與在其他地方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截然不同:來訪人大多比較“執著”,“他們不僅想要一個答案,更希望從國家信訪局獲得一個有利于自己的答復,請到尚方寶劍帶回去找地方解決問題。這就需要律師更全面掌握國家、地方法律法規以及重要政策。”
“釋法”,接訪中一項重要工作
長期幫農民工討薪,被稱作“打工路上的包青天”的時福茂,也是從去年8月起首批在國家信訪局接訪的律師之一。
起初,時福茂以為,在國家信訪局來訪接待大廳,可能會遇到很多冤假錯案、大要案。但他沒想到,近一年下來,更多的還是家長里短、甚至是雞毛蒜皮的“小事”。
“最多見的,還是征地拆遷中的問題糾紛。”時福茂告訴南都,讓他覺得“不可思議”的是,有人不遠千里來北京反映家門口的墻被拆了“破了風水”,還有人專門進京咨詢40多年前發生的一場交通事故,能不能申請追加賠償。“為這跑來北京一趟,成本太高!”
其中癥結,不僅在于信訪人缺少法律意識,也同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司法機關沒有及時、正確解釋有關。“基本上,我們只要從法律、政策幾個角度一解釋,不少人很快就聽懂了,走的時候還不住道謝。”時福茂說。
“釋法”,是律師接訪中一項主要工作。
律師戴睿以廣東湛江一起案例舉例:來自湛江的一位信訪人,兒子無證駕駛,不幸車禍身亡,最后被判“全責”、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帶著喪子之痛,他感到很“冤”,從廣東一路上訴到北京。
“一審二審判決都是正確的,但有些該說的道理沒有詳細講給當事人聽。”戴睿發現,接訪中不少案例都有類似問題:法院判決非常簡單凝練,對其中的考量、背后的法理和道理都缺少解釋,“只有把人情、法律結合起來,才能讓當事人心服口服,我們就要把這部分解釋工作給補上。”
“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意識普遍較弱”
在國家信訪局接訪,留在律師王匯華印象中的畫面大多比較感性。
學了十幾年法律,一直以“理性”“冷靜”要求自己的王匯華,好幾次聽信訪人講述遇到的難題,“差點也要跟著掉淚”。
“很多人都是一說起信訪問題就開始抹眼淚,一哭就是一個多小時。”王匯華印象最深的,是去年5月第一次參與接訪,從湖南趕來的一位阿姨,面容憔悴,進門就止不住地哭,抹一把淚、嘆一口氣、斷斷續續講述兒子的“冤情”。說著說著,竟“撲通”一聲跪倒在地,不斷請求“一定要幫幫我、一定要幫幫我……”
“我趕緊扶起來給她遞紙巾、倒熱水,等她情緒穩定下來,再理清楚事情經過。”
接訪中,律師們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則”:不僅要耐心聽信訪人講清楚來龍去脈,給信訪人分析清楚信訪案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給出相應的建議,還不能主動“送客”,得一直講解到信訪人滿意離開。
近一年來,王匯華兩次在國家信訪局“坐診”,接談了五六十起信訪事項,她發現,很多趕來北京的信訪人,并沒有找到正確的維權途徑。
“用法律保護自己合法權利的意識普遍比較弱。”王匯華告訴南都,像湖南那位阿姨,從兒子被判刑后一直上訪,她既不懂得怎樣走司法程序、甚至都不知道要搜集保留相關證據,“作為律師,我們就可以從法律專業角度,幫他們分析其中的法律關系,給他們指一條依法維權的正確路徑。”
被信訪人問:你代表誰?
并非所有信訪人都像上述湖南阿姨一樣看待在國家信訪局接訪的律師。在國家信訪局參與接訪的律師劉軍,就曾遇到信訪人問:“你代表誰?”
“他可能覺得我們是國家信訪局請來的,是說客。”劉軍告訴南都,向信訪人解釋了“律師不代表任何機關,就是給你提供法律服務”之后,信訪人依舊心存疑慮:“你不代表國家信訪局,坐這里面干嘛?”
“不代表信訪局為什么不能坐在這里?我們只要憑法律知識、專業經驗誠心誠意為信訪人提供幫助,信訪人自然能判斷我們是否公正。”劉軍認為,雖然是在國家信訪局“坐診”接訪,律師還是代表著專業的“第三方”。
此后,每次接訪,劉軍都會主動說明:我不代表任何國家機關,而是從律師的角度給你提供咨詢。
“說明身份非常重要,這樣才能打消信訪人疑慮,讓他們跟我們講真心話,我們的分析和建議,信訪人也更容易接受。”劉軍告訴南都。
事實上,國家信訪局去年在來訪接待大廳首次開設律師咨詢窗口時,對律師們的角色定位便是“第三方”。
“他們不是國家信訪局聘請的律師,而是由北京市律協篩選來提供公益服務的律師。”國家信訪局一位工作人員解釋。
“我能不能代表那位法官給你鞠躬道個歉?”
也正因為律師作為“第三方”的身份,與信訪人交流,有的律師會采用比信訪干部更“直接”或更“感性”的方式。
“我們接待的一些涉法涉訴問題,明擺著該通過法律渠道解決的問題,有的信訪人卻信訪不信法。”律師李秀生是個性格直爽的“大嗓門”,他對待這類情況,也非常直接,“我就直接說:信訪局不是萬能的,如果上訪啥問題都能解決,還要司法機關干嘛?”
去年12月,李秀生在接訪中還遇到一位“固執”的老太太:“70多歲了,就因為法官判案不禮貌,從湖南來到北京上訪。”
據介紹,此前在房屋拆遷案中,拆遷單位沒有明晰告知,便“哄”著老太太的老伴簽署了拆遷協議。拆遷啟動后,老太太一家將拆遷單位告上法庭。“法官以老爺子自己簽署的拆遷協議作為依據判他們敗訴,但因為法官在法庭上問老爺子你自己簽的字看不懂?你沒有文化嗎?這讓老太太一氣之下寫了10多頁的材料進京上訪。”
對這位特殊的信訪人,李秀生打起了“感情牌”。他跟老太太聊了會兒信訪問題,說道:“我能不能代表那個法官給您鞠躬道個歉?”李秀生一邊說著,站到老太太面前鞠了一躬。這時候,老太太氣消了一大半。李秀生繼續勸:馬上北京要下暴風雪了,老人家趕緊回去吧。
李秀生沒想到,這一招真能奏效,第二天老太太上了火車,給他打來電話:“律師啊,我回去了。”
在劉軍看來,律師接訪在釋法、為信訪人指明解決問題的法律渠道之外,也能夠發揮開解信訪人“心結”的作用。
“也曾經遇到信訪特別執著,為了一個案件多次進行上訪,還說就算是每次只來刷個臉,也要爭取來北京一百次。”劉軍放下案件,跟信訪人聊聊天,聊得差不多的時候再聊進京上訪的成本、意義,對日常生活的影響,“既說清楚了法律問題,也勸動了信訪人。”
參與信訪工作,律師作用“不可取代”
由于律師“專業”、“第三方”的獨特優勢,國家信訪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張恩璽評價說:在信訪工作中,律師的作用“不可取代”。
南都記者發現,律師在接訪中,有時國家信訪局工作人員也會來“旁聽”,還時常跟律師們交流接訪經驗,請律師對信訪的工作程序、規定、細節提建議。
通過在國家信訪局近一年“駐點”,律師們對信訪制度有了更多的觀察和思考。
有律師還向國家信訪局諫言:能不能通過信訪案例,建立一個機制,加大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倒查信訪案例中暴露出來的問題、以及相關部門不作為亂作為的責任,同時推進相關制度的完善補漏,“這樣才能真正從源頭上解決問題。”
【觀察】
律師接訪從地方探索上升為全國“標配”
國家信訪局:還將請律師深度參與疑難案件化解
邀請律師參與接訪,并非國家信訪局的“首創”。南都記者了解到,此前,全國已有多個地方進行嘗試。
在湖北省信訪局,女律師黃雪晴一坐就是8年。2008年,黃雪晴參加湖北省司法廳組織的遴選,從2000多位律師中脫穎而出,成為湖北省信訪局唯一的“常駐律師”。
湖北將試點律師參與接訪稱作是“錢不多、貢獻大”的一項嘗試。當時湖北省發現,在大量信訪問題中,不少都涉及法律、甚至需要通過訴訟途徑解決,而地方信訪工作人員又缺乏專業的法律知識,由此想到了邀請律師來給信訪人提供法律咨詢。
“我也是農村出身,能體會到基層老百姓遇到問題不懂法律、又不知道該怎么辦的心情。”黃雪晴發現,在信訪中,律師的作用“不可或缺”,對涉及法律的問題,律師可以給信訪人詳細“支招”:依照哪部法律、提供哪些證據、走哪些依法維權渠道效果會更好。
湖北省在引入律師參與接訪后,走訴訟途徑解決信訪問題的明顯上升。而國家信訪局邀請律師“坐診”接訪大廳,比湖北的考慮更深一層。
黨的十八大以來,沿著“法治信訪”的思路,國家信訪局大刀闊斧地推進信訪工作制度改革。一方面要求“訴訪分離”,信訪部門不再受理涉法涉訴類問題,引導信訪人走法律渠道、由相應司法機關解決;另一方面,信訪部門接待和辦理信訪事項,也要求運用法治思維,“合理合法”地幫助群眾解決問題。
“老百姓不太懂訴訪分離,還是希望到北京來討個說法,解決問題。”國家信訪局來訪接待司司長林完紅覺得,老百姓風塵仆仆地來,國家信訪局接訪窗口就不能“拒之門外”,得做好接待和解釋。
邀請律師“坐診”國家信訪局接訪大廳由此產生。
“對于疑難信訪問題包括涉法涉訴的問題,律師更專業,能把情況講得更透,效果也更好。”林完紅認為,通過律師的分析和解答,幫助信訪人找到依法維權的方法和路徑,“國家局層面引入律師,也是在全國樹立標桿和示范。”
今年2月,司法部、國家信訪局聯合制定了《深入開展律師參與信訪工作的意見》,將這一做法上升為全國“標配”。截至目前,全國絕大多數省份信訪部門都已聘請了律師。
7月31日,在律師參與來訪接待工作培訓會上,國家信訪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張恩璽明確表態:律師接訪僅是第一步,今后,律師不但要參與接訪,還可以參與化解信訪積案,參與重大疑難復雜信訪事項的會商和督查,還可以參與對信訪立法的研究論證。(南方都市報記者 程姝雯 商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