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檢察半年監督公安立偵環資食藥案件1638件
來源: 法制日報 | 作者: 劉子陽 | 責任編輯: 鈕東昊
最高人民檢察院自今年3月開始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了為期兩年的“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以下簡稱兩個專項立案監督活動),截至8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監督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60件2491人,其中,破壞環境資源類案件1216件1518人,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類案件844件973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案件1638件2026人,其中,破壞環境資源類案件1159件1408人,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類案件479件618人。各地通過專項監督活動發現并移送查辦涉嫌職務犯罪線索56件80人,移送職務犯罪線索已立案41件64人,分別占移送線索數的73%和80%。
兩個專項立案監督活動進展如何、面臨怎樣的實際困難、最高檢將采取何種措施加以推進?今天,《法制日報》記者就相關問題采訪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負責人。
建立多種溝通協調機制
《法制日報》記者:為確保兩個專項立案監督活動有序推進,最高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最高檢偵查監督廳負責人:兩個專項立案監督活動開局良好,各項工作穩步推進。工作方案下發后,我們第一時間走訪了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國家食藥監總局稽查局和公安部治安局。與對方建立了互通情況、聯合督辦、共同調研等多種溝通協調機制,并就建立和完善相關領域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長效機制達成共識。
進入實施階段后,在環境保護領域,最高檢偵監廳派員與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公安部治安局組成聯合調研組,于6月赴廣東、福建調研基層環境行政執法工作和兩法銜接工作,對當前環境監管執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進行了全面梳理并提出建設性意見。
針對7月中央媒體廣泛報道的廣東練江和安徽池州環境污染事件,最高檢督促案件發生地檢察機關加大立案監督力度、加快相關刑事案件辦理進程,并及時與環保部門交換信息,確保形成打擊犯罪合力。目前,我們與環保部有關部門正共同研究制定污染環境案件取證規范和案例指導。
在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最高檢偵監廳多次派員參與研究數家藥企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犯罪的案件,會商假藥犯罪案件的移送標準;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共同研究制定食品藥品領域兩法銜接機制的規范性文件;與食藥監總局、公安部等聯合掛牌督辦13起重大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案件。
最高檢共督辦5批96案
《法制日報》記者:最高檢掛牌督辦了數批社會關注度高、危害嚴重的破壞環境資源、危害食品藥品安全案件,請介紹一下這些督辦案件的辦理情況?
最高檢偵查監督廳負責人:截至8月,最高檢偵監廳掛牌督辦了5批共96起案件,其中污染環境案件23起,危害食品藥品安全案件63起,破壞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案件10起。另外,還向省級檢察院交辦線索78件。掛牌督辦案件中,已經立案119件626人,批準逮捕434人。其中天津、江蘇、遼寧、浙江等地辦理的案件中,作出有罪判決的有65人,進入審判環節的有173人。
可以說,通過掛牌督辦,在案件辦理效率和質量上都取得了較好效果。以去年年底督辦的騰格里沙漠系列污染案件為例,今年3月和5月,最高檢偵監廳組織了由公安部治安局、環保部環境監察局、最高檢瀆職侵權檢察廳、公訴廳組成的聯合督導組,赴寧夏中衛市、內蒙古阿拉善盟、甘肅武威市現場督辦,取得顯著進展。
截至目前,寧夏管轄的1起案件已經作出有罪判決;內蒙古管轄的5起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中,3起已經作出一審判決,兩起處于審查起訴階段;甘肅管轄的3起案件中,1起涉嫌污染環境犯罪案件公安機關已經立案偵查,兩起區環保局負責人涉嫌玩忽職守犯罪案件已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