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電梯主要部件報廢國家標準出臺
明年起老舊電梯報廢將有依據
來源:法制網—法制日報
法制網7月20日訊 記者今天從國家標準委召開的媒體通氣會上獲悉,由我國自主研制的《電梯主要部件報廢技術條件》國家標準已于近日獲得通過,并將于2016年2月1日起實施。
據悉,目前國際上尚無相關國際標準,該標準填補了多年來國內外電梯行業缺少電梯報廢相關標準的空白。
據國家標準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由于受設計制造、安裝、維護保養和使用等多種因素的影響,電梯整機的使用壽命存在很大差異,難以制定電梯整機的判廢標準。因此,通過制定電梯主要部件報廢技術條件,進行報廢與否的判定,再決定電梯整機是否需要報廢,是提高在用電梯安全性的可行途徑,兼顧了經濟性和科學性。
據了解,此次出臺的新標準,規定了“安全保護裝置、緊急救援裝置、井道安全門和活板門、驅動主機、轎廂、層門和轎門、電氣控制裝置”等13項對電梯安全運行影響較大的電梯主要部件報廢技術條件。新標準明確,將機械損傷(如開裂、變形)、非正常磨損、銹蝕、材料老化、電氣故障、電氣元件破損等6種影響安全運行的失效或潛在失效模式作為部件的報廢技術條件,為存在風險隱患需要報廢部件提供了技術依據。通過對存在失效或潛在失效風險的主要部件進行報廢來推進電梯整機的更新改造,有利于提高電梯設備的運行安全和使用壽命。
這位負責人指出,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將產生較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一是彌補了電梯主要部件報廢缺乏技術規范和標準的空白,為電梯服務過程中的主要部件報廢提供技術依據,也為政府相關安全監管部門對在用電梯安全監管提供了技術依據。
二是將加快推進在用電梯,特別是老舊電梯的更新改造,提升在用電梯的安全性能,保障了乘用人員的安全。
三是兼顧了公共安全與資源節約。以上海為例,目前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電梯有兩萬余臺,如根據15年的設計壽命全部整體報廢,以平均每臺耗費40萬元計算,就需要超過80億元人民幣的投入,而只報廢并更換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部件使電梯繼續保持安全運行,以更換20%的部件計算,可以節約超過64億的資金。(記者 余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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