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日最高溫超過40℃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 二維碼
四部門:日最高溫超過40℃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國新聞網7月3日電 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日前,安監總局等四部門下發通知,要求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的,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 通知強調,各地區要對存在高溫作業的用人單位和容易導致高溫中暑的高危人群進行全面排查,有針對性地指導各類用人單位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用人單位要落實防暑降溫主體責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高溫作業勞動保護工作。 通知部署7項工作: (一)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有關管理人員要認真學習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各項規定,明確本單位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制定防暑降溫責任制,將防暑降溫責任落實到車間、班組和勞動者。 (二)廣泛開展防暑降溫宣傳教育,讓每一位勞動者了解高溫危害、后果及防護方法。對高溫作業崗位勞動者,要進行一次專題培訓,開展防暑降溫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動,切實提高勞動者的自我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大防暑降溫經費投入,改善作業條件,特別是要在相對固定的高溫作業場所配備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高溫作業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要求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藥品。 (四)合理安排和調整作業時間。要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結合作業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調整勞動者高溫天氣工作時間。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的,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40℃以下的,應按規定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適當增加高溫作業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嚴禁延長高溫作業時間和違規加班加點,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 (五)組織高溫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及時調整作業崗位。 (六)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條件等情況,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 (七)依照有關規定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通知還要求,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按照“四不兩直”要求,在高溫酷暑季節至少開展一次防暑降溫暗查暗訪活動,對防暑降溫措施落實不到位、問題嚴重的,要嚴肅查處并予以公開曝光。 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切實加強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診斷機構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力度,為從事接觸高溫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提供職業健康檢查、職業性中暑診斷及救治等醫療服務。對于確診為職業性中暑和疑似職業性中暑的病例,醫療衛生機構要按規定上報職業病相關信息。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夏季高溫津貼支付以及被診斷為職業性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落實等情況。 各級工會組織要代表勞動者就防暑降溫措施與用人單位開展集體協商訂立集體合同或防暑降溫專項集體合同,督促用人單位落實防暑降溫責任,積極組織開展“送清涼”等活動,切實維護勞動者安全健康權益。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進行查處,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并加強對整改情況的跟蹤檢查,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