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發意見培養雙語法官 二維碼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意見培養雙語法官來源:法制日報——法制網 法制網訊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民族地區民漢雙語法官培養及培訓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民族地區民漢雙語法官培養及培訓工作,著力解決民族地區人民法院雙語法官短缺問題,依法保障民族地區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訴訟權利。最高人民法院同時印發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特別是民族地區法院深刻認識雙語法官培養及培訓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完成意見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我國憲法和法律明確規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組織指導民族地區相關法院,通過設立專項經費、委托培訓、編寫雙語法官培訓教材、建設雙語法官培訓基地等一系列措施,不斷加大雙語法官培養培訓力度,培養了一批高水平的、能夠熟練使用漢語和民族語言審理案件的雙語法官,為保障民族地區群眾訴訟權利、維護當地民族團結和發展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歷史和客觀條件等制約,目前雙語法官隊伍在整體數量和質量上仍然有很大差距,遠遠不能滿足民族地區群眾的訴訟需求和雙語審判工作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和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聯合制定的意見,對雙語法官培養和培訓工作的基本原則、任務目標、方法措施等作出了具體部署,勾畫出了明確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必將有力促進雙語法官隊伍建設。 《意見》提出,要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立場堅定、業務素質過硬、數量比較充足,能夠滿足民族地區審判工作需要的雙語法官隊伍。到2020年前,共培養出雙語法官1500名,每個民族地區法院力爭培養4名左右的專家型雙語法官,基本解決民族地區人民法院雙語法官短缺問題。 《意見》強調,雙語法官培養培訓工作要堅持按需培養、服務審判,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循序漸進、合理規劃,全面支持、自主培養的原則。要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將信念堅定、政治過硬作為雙語法官隊伍建設的首要標準;要加大培養力度,拓寬招錄渠道,注重雙語法官的鍛煉和使用,重視優秀雙語法官的培養和成長,充分發揮雙語法官的重要作用;要加強雙語法官培訓,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雙語法官培養及培訓工作順利開展。 最高人民法院同時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民族地區民漢雙語法官培養及培訓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特別是民族地區人民法院要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堅持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隊伍建設方向,采取有力措施把雙語法官培養培訓工作抓緊抓好。要緊密結合人民法院工作實際,加強雙語法官培養使用;要堅持分類分級,多層次、全方位地開展雙語法官培訓,科學確定培訓范圍,明確培訓內容和時間,創新培訓方式,嚴格培訓考核,加強培訓教材和詞典建設。通知強調,各民族地區高級人民法院要將雙語法官培養及培訓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周密部署、認真實施;各民族地區人民法院院長要負總責,親自過問、督辦雙語法官培養及培訓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協調解決人員配置、經費保障等重要問題。各民族地區人民法院要加強合作交流,實現優秀雙語法官的資源共享。最高人民法院將繼續在經費、政策等方面加大傾斜力度,對雙語法官培養及培訓工作提供更大支持。(記者 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