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武平成功代理李某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案 二維碼
![]() 【海南土地律師】李武平成功代理李某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案 海南省海口市秀莢區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XX)秀民一重字第X號 原告:李XX 委托代理人:李武平,海南正凱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海口市秀英區XX鎮XX村民委員會 被告:黃XX 原告李XX訴被告海口市秀英區XX鎮XX村民委員會(簡稱:XX村委會)、黃XX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于2 0XX年X月XX日作出( 20XX)秀民一初字第XXX號判決,原告不服提出上訴,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 0XX年X月4日作出( 20XX)海中法民一終字第XXX號裁定,撤銷該判決發回本院重新審理。本院另行組成合議庭,由民一庭審判員X擔X任審判長,與審判員XX、人民陪審員XXX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李XX及其委托代理人李武平到庭參加訴訟,被告XX村委會主任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黃XX委托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 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七條第一款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確認原告李XX與被告海口市秀英區XX鎮XX村民委員會于2 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土地租賃(承包)經營合同書》、《土地承包補充協議》有效。 二、確認原告李XX與被告黃XX于2 0 XX年XX月X日簽訂的《轉讓協議》有效。 三、海口市秀英區XX鎮XX村xx坡5 0畝坡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繼續由原告李XX享有和使用。 四、原告李XX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內向被告海口市秀英區XX鎮XX村民委員會交納2 0XX年X月一2 0XX年X月的租金XXXX元。 五、駁回原告李XX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