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股權律師】李武平成功代理黎某股權轉讓糾紛案 二維碼
![]() 【海南公司律師】李武平成功代理黎某股權轉讓糾紛案
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海中法民三初字第xx號 原告(反訴被告)黎xx 委托代理人李武平,海南正凱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反訴原告)陳x 被告(反訴原告)高xx 被告(反訴原告)段xx 被告(反訴原告)王xx 第三人蘇xx 原告黎xx訴被告陳x、被告高xx、被告段xx、被告王xx及第三人蘇xx股權轉讓糾紛一案,原告于2014年2月24日向本院起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4年6月18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黎xx及委托代理人李武平、被告陳x、被告高xx第三人蘇xx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黎xx訴稱:海南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原系原告依法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自然人獨資),注冊資本xx萬美元,法定代表人黎xx持股100%。公司現注冊地址為海口市xx區xxx室。20xx年xx月,被告陳x作為代表聯系黎xx,表示希望收購xx公司,協商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經過協商,雙方議定xx公司股權轉讓款及位于海口市xx鎮xx村委會的xx莊園轉讓款共計為人民幣xxx萬元。20xx年x月xx日,被告陳x約齊被告高xx、段xx、王xx、第三人蘇xx與原告在海口市瓊州公證處分別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辦理公證。
============================================ 原告認為,原告已經依照合同約定,將xx公司股權轉移登記至四被告名下,但是四被告仍拖欠股權轉讓款xxx萬元,拖欠利息xxxx元及拖欠代墊費、管理費xxxx元,故原告有權向其主張償還本金及利息及因此發生的墊付款和管理費用.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請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 本院認為雖然雙方對于該資產的權屬存有異議,但對二份清單所記載的內容并無異議。而二份清單所記載的財產均為xx莊園內的資產。故原告將二份清單中所記載的財產移交給四被告即履行完涉案轉讓協議中約定的交付資產義務。原告除對xx公司資產和四被告存有分歧外,對于其他協助四被告的相關義務明確表示待四被告支付完全部轉讓款后愿意配合。故涉案轉讓協議約定的轉讓款一旦全部履行完畢,涉親轉讓項目涉及的資產理應移交給四被告。四被告提出原告將xx公司的資產、公章、財務章、證照正副本、權部文件交付給被告,并協助四被告辦理xx公司的銀行開戶許可證的過戶手續的請求,本院子以支持。因涉案轉讓協議并未就交付xx公司資產及公章、財務章等作過約定,故四被告主張的違約金,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一百零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雜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限被告(反訴原告)陳x、高xx、段xx、王xx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告(反訴被告)支付黎xx支付轉讓款XXX萬元及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一年期流動資金貸款利率標準計算,從20XX年X月XX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止) 二、原告(反訴被告)黎xx于上述款項支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將本案所涉交付資產清單中的所有資產及公章、財務章、證照正副本、全部文件移交給被告(反訴原告)陳x、高xx、段xx、王xx,并協助被告(反訴原告)陳x、高xx、段xx、王xx辦理海南xx公司的銀行開戶許可證的過戶手續; 三、駁回原告(反訴被告)黎xx的其他訴訟請求; 四,駁回被告(反訴原告)陳x,高xx、段xx,王xx的其他反訴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本訴案件受理費XXXXX元,由原告(反訴被告)黎xx負擔XXX元,被告(反訴原告)陳x、高xx,段xx、王xx負擔XXXXX元。反訴案件受理費XXXXX元,由被告(反訴被告)陳x、高xx、段xx,王xx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原告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被告及第三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