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提速司法體制改革:“讓審判的歸審判、行政的歸行政”
來源:新華網
“讓審判的歸審判、行政的歸行政”
——中國提速司法體制改革
新華網北京10月15日電(記者許曉青、徐揚、劉斐、黃安琪)在廣袤的中國東北農村,“80后”王盟是新民市最年輕的法官。從遼寧省省會沈陽市中心向西北驅車60多公里,縣級市新民市的人民法院赫然在目。
這是一個典型的農村法院,管轄范圍約3300平方公里土地,70萬人口。忙碌時,王盟一天要受理大大小小四五件案子。
“農民富起來,土地承包的糾紛、婚姻家庭的問題,都多起來了;人多了、車密了,民間借貸問題和交通事故處理也多了。”王盟說。
王盟和她的同事正在經歷新中國司法史上一場前所未有的大改革。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全面深化改革,明確提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這次會議舉行約一個月后,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試點方案》,包括王盟所在的遼寧省新民市法院在內,上海、重慶、河南、廣東、四川、江蘇等地也同步在部分法院進行試點。
在這場改革中,王盟和法院內的其他79名法官更加明確了審判主體的地位。王盟說,“一次落錘、一個簽字,就可能決定涉案當事人的命運”,“你會越發感到壓力和責任并存”。
在這個年輕法官眼中,這項以“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為主軸的改革,細化了辦案責任的追究制,對一般的司法文書不再施行科層式的層層簽字,一般案件由獨任法官全權負責,這意味著審判將更高效、權責也更明晰。
遼寧省新民市法院院長、中國政法大學兼職教授樊志軍認為,改革的指針對準的是如何提升基層法院的司法裁判質量和效力,將審判權交給一線法官,有助于在法院內部“去行政化”,進一步減少外部因素對司法裁判的影響。
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還只是中國在司法領域改革“動真格”的一小步。2014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若干問題的框架意見》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試點工作方案》。
“上海方案”包含五項內容: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檢察官及司法輔助人員職業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責任制;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檢察院的法官、檢察官省級統一管理的體制;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檢察院經費省級統一管理的機制。
2014年7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未來五年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四五改革綱要”。按照綱要,法院將在省一級成立法官遴選委員會。
此外,綱要還提出配合中央有關部門,推動省級以下地方法院經費統一管理機制改革。嚴格“收支兩條線”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收取的訴訟費、罰金、沒收的財物,以及追繳的贓款贓物等,統一上繳省級國庫。
專家認為,從機制創新到體制改革,司法改革每推進一步都具有突破性,都關乎國計民生。從法官遴選到嚴格“收支兩條線”,推行更加科學、規范的司法系統管理,是執政黨治理國家、確保社會長治久安的題中之義。
統計顯示,早在2008年,中國法院年受理各類訴訟案件已突破1000萬件,此后幾年受理案件總量年均遞增約6%。
專家認為,信息進一步公開透明、全民法律意識增強等是一些地方訴訟“井噴”的主要成因;在各地法院受理案件數量呈現上升趨勢的同時,在一些地方、一些案件的審理中,存在外來干預較多、審判質量不高,甚至是“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情形。
“改革核心就是規范權力的邊界,讓審判的歸審判、行政的歸行政。”樊志軍說。
參與司法體制改革建言獻策的上海法學專家沈國明分析指出,改革的深意在于進一步“去行政化”和“去地方化”,為司法公正盡一切可能排除來自外部的干擾,減少權力尋租的可能性。
退休后脫下法袍但仍堅持在基層從事司法調解服務的上海市徐匯區“全國十佳女法官”秦玲妹也十分關心這場改革。
她認為,改革本身也是對基層法官職業素養和信念的一次再檢閱,“對于法官審理案件的追責制,未來極有可能就是可以追溯到終其一生的。這是為每一個法官的每次裁判量刑念了‘緊箍咒’,如果配套的高薪養廉措施等也能夠順利實施,這將有助于更加完善我們國家的司法生態”。
“中國80%的法院是基層法院、80%的案子在基層法院審理,我們肩負的探索責任可謂重大。”樊志軍說。
截至2013年7月,中國大陸的法官人數已近20萬。樊志軍和他的同事們期盼,本月20日召開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將使這場改革走向更加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