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登記管理辦法》修改征求意見
來源:法制日報
法制網10月13日訊 為貫徹落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有關決定,稅務總局決定對《稅務登記管理辦法》進行修改。
國稅總局對現行《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做了11處修改。多處在辦理時限上進行了明確。如將第二十一條修改為:“納稅人提交的有關變更登記的證件、資料齊全的,應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變更表,符合規定的,稅務機關應當日辦理……”而現行規定只明確了稅務機關應予以受理,并未規定具體時間。
在辦理變更稅務登記上,新辦法修改為,“稅務機關應當于受理當日辦理變更稅務登記。”而現行辦法規定稅務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審核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陸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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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陸稅務總局網站
網址:http://www.chinatax.gov.cn,進入主頁點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決定》征求意見”提出意見。
3.電子郵件:shuiwulaw@163.com
4.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羊坊店西路5號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郵編:100038)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