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68%互聯網企業遭遇重復侵權
仲裁有望緩解互聯網糾紛解決壓力
稿件來源: 法制日報——法制網
法制網記者 張維
20日在京發布的《互聯網領域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ADR)調查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顯示,互聯網已成為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高發區。24%的受訪企業近三年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數量達到年均100件以上,其中更有3家企業,僅年均糾紛數量就達到了1000件以上。
《報告》由北京仲裁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知識產權中心聯合發布。有49家重點數據服務型企業及網絡應用型企業參加了問卷調查。這些企業基本覆蓋了電信運用、IDC服務、游戲、電子商務、視頻、搜索等類型。
單個企業年均糾紛量達300萬件
在用戶和企業大規模增長的大背景下,互聯網領域的糾紛也在大幅攀升。
根據《報告》,有35%的被調查企業在2011年-2012年的年均糾紛總量超過100件,其中年均糾紛總量達到1000件以上的有5家企業,約占被調查企業總數的10%。
在大量的糾紛中,傳統的合同糾紛反而并不多。《報告》稱,57%的企業年均合同糾紛數量在10件以下,27%的企業年均合同糾紛數量在10件以上,且均不超過100件。而合同糾紛也多集中在電子商務、新聞、電信運營及音樂類互聯網企業。其中,三家企業合同糾紛數量達到2000件以上。
著作權使用合同、廣告發布合同、服務合同這三類合同糾紛最為常發,且糾紛標的額最高。
著作權糾紛數量多金額大影響生存
在互聯網領域的各類糾紛中,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數量較多,且主要集中在視頻類企業。
“著作權侵權糾紛的發生頻率以及平均標的額最高,且非法下載、復制、傳播行為是著作權侵權糾紛的主要形態。”工業部電子知識產權中心爭議解決中心主任潘妍說。
某國內視頻企業表示,2012年該企業涉及的著作權糾紛標的額總計超過60億元。糾紛數量之多,涉案金額之大,對產業發展和企業生存都有重大影響。
此外,隨著互聯網行業企業規模的擴大,市場競爭不斷加劇,由此引發的不正當競爭案件也在增加。有12家受訪企業近三年內都遭遇了不正當競爭糾紛。這些企業中,規模達到1000人以上的占總數的50%。
超70%的企業不滿維權結果
一方面是知識產權糾紛的大量增加,另一方面是企業維權艱難。《報告》顯示,88%的受訪企業反映,由于互聯網技術更新快,互聯網知識產權糾紛形態變得更為復雜。
68%的受訪企業面臨取證難的問題,且群體性侵權、重復侵權現象較多,與同一公司發生多次訴訟的情況時有發生。
72%的受訪企業則認為糾紛處理的實效性具有重要意義,但46%的受訪企業則表示一般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平均處理時間都在半年以上。
超過70%的企業表示,由于侵權方的獲利、用戶數量等難以確定,導致網絡知識產權侵權的標的額難以確定,導致網絡知識產權侵權標的額難以確定,索賠額往往存在多種計算方式,也造成了多數案件中法院判決的實際賠償額低于權利人的預期。
仲裁有望緩解互聯網糾紛解決壓力
顯然,目前作為主要糾紛解決方式的訴訟并不能滿足互聯網企業的需求。
《報告》發現,受訪企業中有50%以上的企業優先選擇訴訟作為糾紛解決的方式。大約30%的企業會選擇協商解決,只有部分企業選擇調解和仲裁。
“絕大多數互聯網企業對于糾紛解決的時效性要求很高,例如熱播電影、電視劇如果在熱播期間不能有效制止網絡盜版侵權現象,就會給權利人帶來重大損失。因此,在互聯網行業中適時引入替代性糾紛解決方式,構建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利用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在程序上的靈活性、糾紛解決的高效性等特點與訴訟形成功能上的互補,較好地緩解互聯網行業發展中的糾紛壓力問題,有著積極意義和發展潛力。”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傅郁林說。
仲裁正以其效率高、地域限制小,而日益受到互聯網企業的青睞。上述調查發現,有24家企業選擇過仲裁,其中有15家企業都選擇過北京仲裁委員會,比例高達63%。
但是也有企業表達了對選擇仲裁的顧慮:有13家受訪企業認為,仲裁費用應該進一步降低。此外,如何不斷提升仲裁員的專業水平,減少一裁終局的風險,也是企業關注的另一個問題。
北京仲裁委員會秘書長林志煒表示,北仲將加強與互聯網企業的溝通與交流,了解它們的需求并做出回應,對相關規則進行修改,作出對于互聯網領域糾紛解決更加便利便捷的規定,并增加聘任來自互聯網領域的仲裁員,進一步加強仲裁員的中立性和專業性。
法制網北京8月20日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