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有序推進裁判文書公開平臺建設
來源:中國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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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了《廣東法院裁判文書公開平臺建設實施細則》規定,要求全省法院自2014年7月1日起,除屬于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的涉及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等不宜在互聯網公布的案件外,生效裁判文書一律在生效后7日內在互聯網公布。
《細則》規定裁判文書上網流程是,在裁判文書生效后5日內,法官將裁判文書交由本院的信息技術主管部門在互聯網公布,以確保裁判文書能夠及時上網;而對于不宜在互聯網公布的生效裁判文書,應當經過合議庭評議、部門領導審核、報送主管院領導批準。
為確保全省裁判文書上網制度落到實處,廣東高院還將對全省各地法院實行定期檢查,將結果向全省通報。同時,全省各級法院審判管理部門也將對本院立案、審判、執行和信息技術主管部門裁判文書公開平臺建設情況進行測評,測評情況納入單位、個人年度績效考核范圍。
據悉,廣東高院早在2011年7月就下發了《關于推進生效裁判文書上網公開的實施辦法》,2013年10月開始全面啟動向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傳裁判文書工作。截至今年3月17日,廣東法院已通過互聯網公布文書24.13萬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