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記者朱磊
2013年雖然已經成為過去,但在這一年中發生的一些事件卻不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被人們遺忘。
2013年5月,海南萬寧發生“小學校長帶女生開房”事件,在這之后,多起校園猥褻、性侵幼女案件接連曝光。
貴州省金沙縣石場鄉構皮村的11歲女孩小麗在長達5年多時間里,被親生父親用開水燙頭、跪碎玻璃、針扎手指……小麗全身傷痕累累。
2013年6月,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兩名分別為3歲和1歲的女孩被發現餓死家中,孩子的父親因為吸毒被抓,孩子的母親對孩子疏于照顧導致慘劇發生。
這些觸目驚心的案件被媒體報道后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也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重視。在共青團中央權益部近日所作的《當前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有關情況調研報告》中明確提出,應健全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制度。
未成年人保護面臨新課題
“總體來看,隨著社會結構變革和利益矛盾的多元凸顯,當前我國未成年人成長環境不容樂觀,特別是以未成年人為傷害對象的惡性案件頻頻發生,直接影響家庭幸福和社會穩定,引起社會輿論的強烈關注。”共青團中央權益部有關負責人如是說。
在談到目前未成年人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時,這位負責人說,在現實生活中,因缺乏有效監護、救助而導致未成年人受到傷害的情況時有發生。全國婦聯2013年發布的研究報告顯示,我國農村留守兒童達到6102.55萬人,占全國兒童總數的21.88%。與此同時,還有大量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隨父母在城鄉間流動。由于缺乏有效監護,留守兒童、流動未成年人受到意外傷害的情況經常發生。還有就是父母無力或不愿、不能承擔監護職責的情況在現實生活中也存在。而由于經濟貧困、家庭不完整、教育方式不當、被脅迫等原因,一些流浪未成年人流落在社會上。此外,一些以未成年人為直接傷害對象的惡性案件也讓人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產生擔憂,如家庭暴力案件、校園安全惡性案件、拐賣兒童犯罪行為等。
來源: 法制日報——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