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外商直接投資 二維碼
來源:互聯網 現在上項目,最大的困難就是缺資金,充分利用外資既可以學習外國的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又是解決資金困難的有效途徑。我國利用外資分為兩種形式,即:吸收外商直接投資和借用國外貸款。 (一)外商直接投資主要分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經營企業和合作開發。以及包括補償貿易、來料加工、加工裝配等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亦稱股權式合營企業。 是中外雙方按各自的出資比例,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外國投資者的出資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2.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亦稱契約式合營企業。 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不同是中外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沒有明確的具體規定,一切都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確定。 3.外商獨資經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指外國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 4.其他投資方式主要包括補償貿易、加工裝配來料、來樣加工及來件裝配、國際租賃、產權轉讓、礦產資源合作開發等。 (二)外商投資的法律框架外商投資企業法律、法規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三部基本法及其實施細則。外商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除上述法律還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中外雙方簽訂合同受我國《合同法》的約束。 除此之外,針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經營、終止、清算,我國還相應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條例、辦法等,形成了一整套較為完備的法律法規體系,中國政府已與相關國家簽訂了鼓勵與相互保護投資協定及避免雙重征稅協定,有效地保護了國內外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三)外商投資企業管理程序1.設立程序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實行政府逐項審批登記制度,一般經過四個步驟:(1)根據投資各方達成的投資協議,編制設立企業的項目建議書,并報有關部門批準。 (2)投資各方共同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批準后投資各方可簽署設立企業的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3)呈報設立企業的合同、章程,經外經貿部門批準后由審批機關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4)投資者憑審批機關頒發的批準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企業登記注冊手續。 2.審批權限國家對外商投資實行分級管理,各省、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市有投資總額5000萬美元以下的非限制性項目的審批權限。限制類項目和投資50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需要報國家審批。 (四)吸收外資的基本政策1.產業政策《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是國家以法規形式將吸收外商投資的產業政策公布于眾。規定和目錄將外商投資項目分為鼓勵、允許、限制和禁止4大類,每年都有變化,要注意國家發布的公告。 2.地區政策目前鼓勵外商到中西部地區投資的政策主要有:(1)中西部地區對限制類和限定外商股權比例項目的設立條件和市場開放度,也可比東部地區適當放寬;(2)適當增加對中西部地區吸收外商投資的國內配套資金貸款;(3)設在中西部地區的國家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在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滿后三年內,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4)鼓勵東部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到中西部地區再投資,外商投資比例超過25%的項目,視同外商投資企業,享受相應待遇;(5)國家將優先安排一批農業、水利、交通、能源、原材料和環保項目在中西部地區吸引外資,并加大對項目配套資金及相關措施的支持。 3.稅收政策我國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低稅收政策,并對國家鼓勵投資的行業、地區實行稅收優惠。 (1)所得稅A、所得稅稅率:對外商投資企業在經濟特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設立的企業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B、減免稅政策:外商投資企業可享受從獲利年度起二年免征三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待遇;對設在中西部地區的國家鼓勵的外商投資企業,在5年的減免稅期滿后,還可延長3年減半征收所得稅。對外商投資設立的先進技術型企業,可享受二年免稅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待遇;對出口型企業,除享受上述兩免三減所得稅優惠外,只要企業年出口額占企業總銷售額的70%以上,則均可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對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采購國產設備代替,免稅目錄范圍內的進口設備,可按規定抵免企業所得稅。 (2)流轉環節稅對外國企業及外商投資企業技術轉讓免征營業稅。對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采購國產設備代替免稅目錄范圍內的進口設備,可全額退還國產設備增值稅。 (3)進口環節稅目前國家對鼓勵和支持發展的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官方網址: 正凱責任編輯:Linagt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