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解散的條件 二維碼
外資企業解散的條件主要包括: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97條規定:合營企業在下列情況下解散: ⑴合營期限屆滿; ⑵企業發生嚴懲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⑶合營一方不履行合營企業協議、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⑷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懲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⑸合營企業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⑹合營企業合同、章程所在地規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經出現。 在上述的情況下履行合營企業協議、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一方,應對合營企業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負賠償責任。 正凱編輯:ChenYu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