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武平 海南正凱律師事務所
我做執業律師已經20年了,我仍把做律師當作一生的夢想。
1992年我通過了全國律師資格考試,時年29歲。記得我從司法局的電話中獲知考了267分(通過線為240分),我簡直不敢相信,那時,還沒有電話或網上查分系統,直到第二天中午我拿到由四川省司法廳蓋章的“通過考試”的成績通知單,才確信夢想終將成為現實。
1992年底至1994年6月,我在重慶某律師事務所做兼職律師,在單位做專職企業法律顧問。每當我看到所里的專職律師手持紅色的律師執業證,而我作為兼職律師拿的是藍色的律師執業證并注明“兼職”二字,心里就很不是滋味。
1993年底,我為石油企業****來到???、瓊山,第一次感受到了海南特區到處都充滿了生機,從四川來大特區闖海的幾位老鄉鼓動我說,人生能有幾回搏,海南是中國最大的省級經濟特區,很需要律師人才。這次海南之行,我成功地為單位追回現款40多萬元,臨走時,我買了兩條555牌香煙,高高興興回去。當我向領導提出報銷兩條香煙時,領導狠狠地批評我說,你作為一名國企干部,怎么能自己抽煙公家報銷呢?是啊,領導說得對,這種報銷在國企是違紀的,我很羞愧抽出了這張發票。好幾天,我在思考一個問題,我要做專職律師還是做國企干部?
當年的春節期間,我決定砸掉“金飯碗”,辭職去海南做專職律師。1994年至1997年三年間,我來海南人生地不熟,沒有相對穩定的案源,社交能力不夠,業務創收只夠個人吃飯。記得1996年5月年檢注冊,所里要我補交上年度的辦公管理費12000元、年檢費用5000元,當時我一兩個月沒有受理一個案件,身上只有2元7毛錢,怎么辦?最后在所里的朋友幫助下,我終于度過了難關。
這是我下海做專職律師頭三年的現實,離我的“扶助弱貧、弘揚正義”律師夢好遠。
后來,隨著時間的推移,我的業務一天天好轉,有了一批自己的客戶,我繼續做我的律師夢。
1999年至2002年,我先后承辦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援助案一百余件,走遍了全省17個市縣。2002年,被司法部、中國殘聯評為“全國助殘維權先進個人”;2004年,被司法部評為“全國法律援助先進個人”。
我的律師夢在飛。
2003年,本所原一批合伙人離開海南去其他地方執業,我和另一合伙人繼續留在海南執業,我又干起了主任這個角色,這幾年所里吸收了一批年輕的律師人才。2007年8月,本所被海南省監獄管理局、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等評為“全省法律援助先進集體”。
我的律師夢仍在飛。
我做律師要把社會責任和良知放在第一位。
我做律師要把弱勢群體和同情心放在第一位。
我做律師要把客戶利益和正義放在第一位。
我做律師最大的夢想:在我50歲之前,賺一筆錢作為事務所“法律援助資金”,在50歲之后,花10年到15年的時間,組建一個志愿者團隊,去全國每一個市縣辦一件以上的免費法律援助,然后再花3至5年的時間,整理一本法律援助案件集,供后來者參考。
其實,我的律師夢就是做一個為百姓辦案服務的律師。
李武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