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城鎮土地使用稅將調整 自有自居住宅用地緩征 二維碼
來源:海南日報 (記者邵長春 通訊員楊濤)記者日前從省財政廳了解到,為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經省政府批準,省財政廳會同省地稅局近日下發通知,決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現行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和土地等級。 據了解,調整后,最高稅額標準為18元/平方米,土地等級最多劃分為6級,可增加城鎮土地使用稅收入90759.26萬元,增加104%。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我國目前在土地保有環節征收的唯一稅種,目的是為了節約集約用地和調節土地級差收益。我省現行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和土地等級是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制定,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執行至今,已很難適應經濟形勢的發展。 調整后全省劃分為四類地區,并根據土地資源的稀缺性、土地用途、地價、地段繁華程度等因素劃分不同土地等級。同類地區基本保持相同的稅額標準,方便了政策執行,有利于公平稅負,調整后的標準在全國處于適中水平。 對于居民自有自居的住宅用地,我省實施暫緩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 (作者:邵長春)正凱編輯:ChenYu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