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提出修改產品質量法 財經委建議加強起草工作 二維碼
□漫畫/高岳 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了解到,財經委建議有關部門加強產品質量法修改的調研起草工作,待草案成熟時,爭取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后的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安排審議。 在今年3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期間,李新炎、邢克智等60位代表提出,產品質量法部分條款不能適應社會發展需要,建議修改該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和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增加精神損害賠償和懲罰性損害賠償條款,明確具體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贊成代表提出的關于修改產品缺陷的定義、完善銷售者義務條款和增加產品召回制度規定的意見,對產品質量法將加以研究修改。 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同意上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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