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就信訪條例起草征求基層意見 受理權屬需明確源頭預防是重點 二維碼
□本報記者章寧旦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近日針對正在起草中的《廣東省信訪條例(草案)》連續召開了兩場座談會,分別征求專家和有上訪經歷的基層群眾的意見。有群眾反映,有些違規上訪是被“逼”出來的,源頭預防應是法規制定的重點。還有群眾建議,越級上訪說到底還是訴求沒能在基層得到解決,因此,制定條例時需明確信訪事項的權屬關系。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肖志恒在座談會上表示,制定信訪條例要符合實際,具有可操作性,能解決實際問題,使條例成為廣東省構建信訪工作良好秩序,促進法治廣東建設的重要規范。因此,要最大限度地聽取群眾意見,體現人大開門立法、民主立法。 據了解,國務院頒布的《信訪條例》明確,信訪工作應當在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但從群眾代表反映的情況來看,跨地區跨部門信訪事項遭遇“踢皮球”的情形并不是沒有,群眾的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導致越級上訪或者把事情越鬧越大。 來自廣州的許景華結合自身房屋拆遷的上訪經歷談到了權屬不清的問題,“海珠區的屬地,蘿崗區開發造成的問題,找兩區信訪部門都說不清楚。”許景華認為,權屬問題需要通過法規明確下來。 因為房屋拆遷問題,許景華曾與100多人群體上訪,而且從下至上跑了多個信訪部門。根據《信訪條例》,多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共同信訪事項的,應推選代表,代表人數不得超過5人。 許景華對此解釋說,開始上訪時都是按照規定來進行,但相關部門沒有回應,甚至還相互扯皮,才會“拉大隊”,壯大到100多人。 目前一些群體上訪事件,群眾在基層信訪部門得不到回應和解決,繼而選擇越級上訪。“當時我們通過區信訪部門去解決,卻遭遇相互推諉,就到市、省上訪了。”許景華說,“剛開始上訪時,如果有領導到場表態,給群眾信心,把事情解決在萌芽階段,群眾上訪不會這么多,隊伍也不會這么大,事態就不會嚴重化,建議在法規里對此進行明確。” 肖志恒認為,許景華的個案是政府最初的決策失當造成的,沒能“一碗水”端平,引發了群眾的不滿。 “沒有群眾愿意到省里和中央去上訪。”來自惠州的鐘業強表示,有些越級上訪是被“逼”出來的,制定地方法規需要思考,如何防范矛盾糾紛的產生,讓信訪事項盡量在基層解決。 肖志恒認為,群眾之所以會越級信訪,大多是由于基層信訪部門解決不了信訪事件,有些是因為權力有限“管不了”,有些是因為不負責任而不解決、不作為。 肖志恒表示,條例制定要防患于未然,把預防矛盾糾紛的產生作為立法的重要內容,做好源頭預防。同時,用制度規范程序,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倒查機制,防止權力部門對待信訪事項的拖延、扯皮現象。此外,要完善信訪渠道與司法渠道,信訪渠道要清晰,要明示,要明確部門應承擔的信訪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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