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網訊(胡娜)近日,海南高院更新司法理念,發布通知要求全省各級法院、海口海事法院進一步尊重和保障律師訴訟代理權利,共同推進法治海南建設。
辯護制度是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職業尊重是司法禮儀的基本要求,海南法院法官將更加注重司法禮儀和庭審規范,尊重律師職業和律師人格。
通知中要求簡化律師安檢程序。今后,律師到法院依法出庭履行職務時,按照海南高院《司法警察安全檢查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將免予安全檢查,查驗證件登記后即可放行。有條件的法院還將設立律師綠色通道。
同時,按照海南高院《關于設置檢察官、律師休息室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將在審判場所設置律師休息室,提供律師依法履職和休庭休息時所必須的紙、筆、飲用水等物品,為律師履職提供便利,體現法院對律師的職業尊重。
通知中還規定,律師要求會見法官的,可以安排在各法院立案信訪大廳接待室會見。這樣促進律師與法官的良性溝通,避免了由于私下會見導致的請客吃飯、送禮等“走后門”現象。
此外,律師或代理人因訴訟需要到法院查閱復印相關案件材料時,各級法院應依照相關規定予以支持,只準收取成本費用。
律師與法官是法律共同體,在確保法律正確實施的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海南高院切實尊重律師法律地位,保障律師有效履行法律職責,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師權利,就是尊重和保障當事人和公民的權利,也是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