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繼承的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意:
1.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均包括"親"、"養"、"有扶養關系的繼"三種情況
2.喪偶女婿、喪偶兒媳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3.繼承人份額的增減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法律 敎育 網
4.非繼承人的遺產取得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官方網址:
海南正凱律師事務所
中國律師維權在線
海南法律顧問律師服務網
海南建設工程律師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