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方嚴查網絡傳銷案件發現網絡傳銷案涉案金額過億元漸成常態 二維碼
本報見習記者劉志月本報通訊員彭志云李巍 冒充國外知名公司名義,以高額返利和分紅為誘餌,在境外架設服務器逃避打擊,通過互聯網發布產品廣告、招募代理商、收取轉移資金、聯絡管理會員,吸納大量“發財心切”的會員,成百上千萬的財富通過網絡支付平臺迅速聚集。這是《湖北省傳銷犯罪形勢分析》報告中對網絡傳銷模式的介紹。 湖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今日向《法制日報》記者獨家披露了這份報告。報告稱,據不完全統計,網絡傳銷案件已占全部傳銷案件的60%以上,其涉案人往往數以萬計,涉案金額以億元計,社會危害大。 網絡注冊會員動輒上萬 《湖北省傳銷犯罪形勢分析》指出,傳銷犯罪屢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是很多人一旦加入傳銷組織,被成功“洗腦”后,就會被所謂的創業傳奇、致富神話所蒙蔽,入腦入心,導致其走上一條不歸路,終生無法脫離傳銷活動。 湖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一支隊支隊長陶三院告訴《法制日報》記者,相較于傳統聚集型的傳銷,網絡傳銷人員發展更快且不限于親戚朋友,傳播地域也更廣。 “只要建個網站、租臺服務器,網絡傳銷就可以很便捷地進行。通過廣泛宣傳,吸引大量會員加入。由于網絡的便捷性,這些互不認識的人,在同一個網絡平臺上迅速聚集,動輒上萬人。”陶三院說。 據介紹,湖北省公安機關經偵部門近年來主辦或參與偵辦的多起網絡傳銷案中,注冊會員上萬人的并不在少數。 2012年,湖北省武漢市公安局經偵處六大隊偵辦了聚通控股網絡傳銷案,其傳銷組織涉及浙江、廣東等28個省市,會員達6000余人,其中僅武漢就有206人;同年,湖北省棗陽市公安局經偵大隊發起的“金路游戲網絡傳銷集群戰役”中,涉案人員達1萬余人,涉及全國31個省市。 成本低斂財過億成常態 《湖北省傳銷犯罪形勢分析》提到,隨著網絡技術、電子支付工具的發展和出現,為掩蓋資金軌跡、逃避偵查打擊,網絡傳銷組織往往開設多個交易賬戶,通過轉賬匯款、網上銀行、第三方支付工具等方式轉移資金,最終達到非法斂財目的。 “網絡傳銷涉案金額過億元已是常態。目前,全省查辦的30多起網絡傳銷案中,涉案金額基本上均超億元。不過,他們一般只能維持一兩年;暴露后,改頭換面繼續做。”陶三院介紹說。 如“樂眾國際”一案,樂眾國際集團(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設立網站服務器,開辦“樂眾國際”網站,對外宣稱公司在馬來西亞有眾多投資項目,以原始股英國倫敦上市、增值預期高為誘餌,吸引投資者購買,繳納3.5萬元成為皇級會員、繳納45萬元成為尊級會員,并以其發展下線的業績進行不同比例的返利,在湖北、廣東、廣西、浙江、四川、重慶等10多個省(市、區)發展會員5274名,涉案資金約1.8億元。 “相對于傳統聚集型傳銷,網絡傳銷根本不用租房子,而參與人員也不用千里迢迢跑到某個地方去聽課,只要在網上注冊后交錢就行,這使得網絡傳銷的成本低廉、危害更大。”湖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調研員武烈超說。 隱蔽性強吁加強網絡監管 湖北警方的這份調研報告認為,網絡傳銷后來居上,愈演愈烈,原因在于其隱蔽性更強,要求會員必須通過網站注冊方能加入,每個會員都有個人登錄賬號和密碼,只有網站管理員掌握,一般人難以進入,相關執法部門和偵查機關一般很難發現。 2011年,湖北省荊門市公安局經偵部門搗毀一個假冒全球知名私募股權公司KKR集團進行傳銷的犯罪網絡。警方查明,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的梁某等人,建立與KKR集團中文網站高度相似的網址,以投資KKR私募股權可獲高額回報為誘餌,在武漢、京山、荊門、鐘祥、潛江等地發展下線人員數百人,涉案金額數千萬元。 “目前,對于網絡傳銷的定性、管轄、追訴標準、偵查程序等司法執法問題,已基本解決,這方面不存在打擊難度。關鍵是,各警種與全國各地公安機關要加強配合,及時發現并打擊網絡傳銷犯罪。”陶三院認為。 此外,傳銷手段和手法更加隱蔽,導致參與者對傳銷違法犯罪存在認識誤區,擔心司法機關查處后收不回投資、自身利益受損等,極易誘發群體性事件。 湖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建議,各地加大對非法傳銷網站和網絡服務運營商的監管,促使網絡運營商加強自律,抵制和遠離網絡傳銷活動,發現涉嫌為傳銷組織提供幫助和不正當服務的,立即關停網站,依法進行查處;同時,還要讓群眾了解傳銷特別是網絡傳銷的欺騙性、隱蔽性,提高群眾識別、防范、抵制傳銷的能力。 本報武漢7月29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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