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弱勢群體維權的故事之一:雙目失明的喬美美(李武平) 二維碼
為弱勢群體維權的故事之一 雙目失明的喬美美 作者:李武平 1995年是我來海南做律師的第一年,這年秋天,一個來自內蒙古呼蘭浩特的小女孩的悲情故事引領我四年為她奔波。 喬美美,女,1991年出生,1995年秋天,她和她的爸爸媽媽、爺爺姑姑一塊去海南三亞旅游,因她姑爺當時是海南某房地產公司老板,公司安排了一臺面包車、一臺小車,全家老少三代十余人,開開心心瀏覽了三亞市的美麗風光,如天涯海角、亞龍灣、鹿回頭、大東海等。當時,喬美美才3歲多,她不知道,從這個夜晚開始她將永遠失去光明、失去行走自由、失去媽媽、失去爺爺;她不知道,從這個夜晚開始她將與他的父親在悲傷中過活、在法律紛爭中求生。 我接這個案子是當時的《特區家庭報》一姓高的記者朋友與我聯系的,這也是我做律師以來與媒體打交道。高記者說,這個小女孩好可憐,是她爸爸老喬向報社寫了求助信,希望社會各界幫他伸張正義,因為這起交通事故的車主和司機是他的姑爺,事故發生以后既不管喬美美死去的爺爺和媽媽,又不支付喬美美的醫療費(當時三亞醫院的醫生說必須送北京某醫院)。如今,父女倆租住在海口白沙門一民房里,連生活來源也沒有了。高記者說,李律師,我們一起盡力幫幫他可以嗎?因當時還國家還沒有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事務所是有償服務,我對高記者講,這個喬美美的事我管定了,但我先回所里跟主任匯報一下,辦理免費代理手續。第二天上午9點鐘,我在海口白龍路事務所的辦公室打電話給高記者,叫他通知老喬來事務所辦代理手續。就這樣,我開始了長達6年免費為喬美美打官司的維權之路。 根據陵水縣公安局做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這起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為:主要責任方是喬美美的姑爺,次要責任方為文昌清讕鎮跑個體運輸某貨車司機。這個官司該怎么打?我之前從未辦過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主要責任方有親情,于是我選擇了先易后難的辦案策略,決定先起訴文昌某個體運輸戶,老喬表示同意。 起訴文昌某個體運輸戶很順利,我記得是在文昌市人民法院請讕法庭提起訴訟的,不到兩個月通過法庭調解,就為喬美美拿到了第一筆賠償款5萬元。老喬很感激,拿到錢的當天晚上給我送來5000元被我拒絕了。 第二個官司是喬美美狀告姑爺及公司,好難。難在一是這個車掛靠武警某企業管理局,二是姑爺跑了下落不明,從送達起訴狀副本到法院下判決書,都每次都要搞公告送達,而喬美美的病情是必須及時到北京做手術才能保住眼睛,醫療費用至少要30萬。因她姑爺的原因,喬美美喪失了做手術的機會從此失去了光明。后來,經海南省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喬美美勝訴獲得賠償20余萬元,但執行又是一個問題。 在這里講一個律師與某團長較量的插曲。 記得這個案件在海南中院民二庭開庭時,車主方作為被告,它的代理人是武警某企業管理局的一個團長,在法庭上根本沒有把我這個律師和老喬放在眼中,他在法庭辯論階段講,你能告倒我們武警部隊,你這個律師是怎么當,開庭后看我怎么收拾你。我非常憤怒,當庭向審判長請求休庭,理由是我現在要去海南省公安廳申請人身安全保障。審判長同意休庭5分鐘,這個團長看我來真的了,馬上趕到我面前遞一支煙給我抽被我拒絕,我說,如果你不給喬美美親屬和我當庭賠禮道歉,這個庭我們就不出了,明天一早,我們去上訪中央軍委江澤民主席,軍車把老百姓搞死搞傷了,你們應不應該對老百姓負責。這個團長是個紙老虎,當庭給我們做了賠禮道歉。我第一次體會到了做律師必須要維護自己的尊嚴,做律師為弱勢群體維權一定要堅忍不拔,才能把案件辦成功。 2001年,老喬通過其他渠道找到了被告的財產線索,在海口市海甸島執行到一套房。 喬美美,今年應當16歲了,你好嗎? 老喬,你為女兒一直奔波,現在是在海口還是回內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