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8號 二維碼
發文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文 號:吉林省人民政府令2013年第238號 發布日期:2013-03-19 執行日期:2013-03-19 2004年10月9日省政府公布的《吉林省生態草建設管理辦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68號)自2013年3月19日起廢止。 自2013年3月19日起,由省及市、縣級人民政府林業、畜牧業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對森林、草原依法實施管理;有關當事人依法簽訂的承包合同應當受到保護;因廢止《吉林省生態草建設管理辦法》涉及的其他有關問題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林業、畜牧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妥善處理。 省 長 巴音朝魯 2013年3月19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 官方網址: http://www.zkls.net http://www.lwplawyer.com http://www.hzhuawei.com http://www.zklawyer.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