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新交規抬高代扣分價格 法律界人士稱 買賣駕駛證分違反法律公平原則 二維碼
新交規“嚴”字當頭,剛剛施行半個月,已有不少車主開始擔心駕照的分不夠扣了,有人動起了買分的念頭。不少“本本族”看著自己駕照上年年被清空的12分,則動了賣分的念頭。于是,一項“你情我愿”的“買賣分”業務火熱了起來。雖然是你情我愿,但卻違反了法律的公平。這一新現象應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 本網記者潘從武 本網通訊員楊蕊 今年1月1日起,公安部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123號令)正式實施。其中,將偽造、變造、污損、遮擋、不按規定安裝號牌的處罰從6分提高到12分,對闖紅燈的處罰從3分提高到6分。如此嚴苛的新規,讓很多駕駛人擔心駕駛證上的分數不夠為自己的一些“無心之過”買單。有些人為了不“回爐”重考,選擇找朋友幫忙,借用朋友的駕駛證處理違法行為;還有些人則嗅到了“商機”,推出代扣駕駛證分業務,從中牟利。 駕駛證一分賣幾百元 “以前,想找一分花個50元、100元就可以,有時甚至一分錢不用花。現在想找一分得花200元甚至更高的價錢,有時花錢都不一定能買上分。”1月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公交出租汽車公司駕駛員南玉峰對著記者感嘆道。 當日下午,南玉峰向記者爆料代扣分的“貓膩”。 南玉峰說:“我開出租車三四年了,為了拉乘客,違法停車扣分比較多,一年12分根本不夠扣。為了清除違法行為,有時就謊稱車是朋友開的,讓朋友幫忙代扣分。不過,不能老是麻煩朋友啊,后來就找人花錢買分,去年我就花200元買了3分。據說,今年新規實施后,一分漲到二三百元,以后買分還得掂量掂量。” “分放在那里又沒用,賣了還能賺些錢。”私家車主王鑫對記者說,他平時不怎么開車,駕駛證上的分幾乎從未扣過,就會把分賣給需要的人。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由于許多駕駛人對駕駛證上的分有需求,一些人竟從中嗅到“商機”,低價買分,高價出手,從中賺取差價牟利。 記者與一位王姓車主聯系,他在烏魯木齊跑“黑車”,兼做買賣分業務。 “我想在審車之前把多余的分賣掉,一分多少錢。”記者問。 “一分200元,到時你直接給我打電話就行。”男子答道。 “怎么付款?”記者又問。 “又沒多少錢,交易完了再協商嘛。”男子告訴記者,他經常買分,也幫別人賣過分。 記者通過上網查詢了解到,全國各地均有駕駛證買賣分的情況,有的地方一分竟高達500元甚至上千元。 誰在買賣駕駛證分? 到底哪些人愿意買分,又有哪些人在賣分?記者根據采訪調查結果總結出,選擇購買分的人群主要有出租車司機、剛考取駕駛證不久的新手以及經常跑高速的司機。 葛新2012年7月拿到駕駛證,至今不到一年,但她已連闖兩次紅燈。“一次是剛開車上路,緊張,過了路口才意識到闖紅燈了。還有一次是跟在公交車后,沒看見紅燈。”她郁悶地表示,“當初考駕駛證的時候,理論補考了一次才過。新規實施后,理論考試難度增加了,過關率也低,如果我要等分被扣完了重新考試,那麻煩就大了。花錢買點分倒挺省事。” 楊紅磊是跑阿勒泰至烏魯木齊線路的長途車司機,最擔心超速被抓拍。“以前都是找朋友借分,新規實施后,想借分都難,如果能買賣分,那么我也會花錢買分的。” 烏魯木齊市出租車司機賈江認為,分一旦被記滿,如果要重考,耽誤時間不說,最主要的是耽誤賺錢。 在賣分市場,記者調查發現代扣分一族主要有兩類人。一類是已考取駕駛證卻無車可開的“本本族”;另一類則是在臨近審車前駕駛證上的分數還很“富余”的駕駛人。 “本本族”王萍說:“我2004年就考取了駕駛證,但單位離家很近,購車計劃一直沒提上議程。這幾年,經常會遇到熟人借我的駕駛證去消分。如果我幫別人消了分,又能賺錢,這對我來說當然是好事。如果一分200元,11分就是2200元,這錢對我來說就是白拿的。另外還有一個關鍵的原因是,只要分不消完,我也不會面臨駕駛證降級或吊銷的危險。” 對于賣分,私家車主李蘭也不排斥,她對記者說:“如果賣分有市場能賺錢,我肯定在臨近審車前將‘富余’的分都賣掉,反正也沒人管。” 買賣分違反公平原則 烏魯木齊市公安局頭屯河區交警大隊民警路斌分析,代扣分主要存在于非現場抓拍到的違法行為。在處理違法行為時,駕駛人如果表示將車借給朋友開的時候發生的違法行為,而其朋友也承認是自己開車違法,交警部門會對所謂的實際違法人進行處理。而這種情況就很容易讓買賣分的人鉆空子。 記者從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2012年,該支隊為執勤交警配備了警務通,民警在執勤時發現駕駛人員違法行為后,通過警務通的平臺,當場就將駕駛人的駕駛證、違法行為錄入,有效避免了代扣分的現象。對于非現場抓拍到的違法行為,則落實到車,車主在審車時必須消除違法行為。 “違反了交通法規,被記了分,就應該由違法行為人自己承擔違法后果,找人代扣分就是違反法律的公平。”對于代扣分現象,私家車主張力非常看不慣。他表示,根據法律規定,駕駛人記滿12分,就要重新參加理論學習,考試合格后才能重新開車。如果花錢找人頂分的話,違法行為人就免于學習,這對其他駕駛人來說不公平,也助長了花錢消“災”的氣焰。 烏魯木齊律師田文剛認為,對于違反交通法規的駕駛員來說,扣分和罰款是一種管理手段,而買賣分數的做法與這一初衷背道而馳。“有人認為,花錢買分在經濟上受到了損失。但按照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對象是實施了違法行為的行政相對人,而‘買賣分’使前來接受處罰的人與違法行為人不一致,這就違背了公平原則。” 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天山區交警大隊寧江海說:“買賣記分不可取,既違法,也不安全。有的駕駛人認為借朋友的分或買幾分沒什么事,但一旦發生糾紛,則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對賣分的人來說,更是弊大于利,萬一分被扣完,還得重新參加考試。而且積累太多交通違法記錄,極有可能對今后就業等方面不利。” 烏市市民陳葉楠建議,管理部門應加大電子眼在拍攝違法行為的高新技術力度,實現人車并罰;同時加強閑置駕駛證的管理;加強宣傳,對違法記錄多的駕駛員和車輛進行重罰。 據記者了解,今后,公安部門也將加大對買賣記分的查處力度,嚴禁買賣記分,提醒廣大駕駛人員珍惜駕駛證良好記錄。 由于許多駕駛人對駕駛證上的分有需求,一些人竟從中嗅到“商機”,低價買分,高價出手,從中賺取差價牟利 全國各地均有駕駛證買賣分的情況,有的地方一分竟高達500元甚至上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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