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正凱律師事務所 李武平律師
當前,海南國際旅游島的建正在如火如荼地展開,已經成為海南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舉措。在建設國際旅游島的背景下,土地承包市場急劇升溫,妥善處理海南農用承包地問題,成為農村和諧穩定的重要因素。
(一)當前形式和存在的問題
土地問題是關乎百姓安身立命的根本問題,我國對此一直非常重視,農村土地承包、流轉及其管理也一直屬于國家政策的調控范疇,因此農村土地承包制度往往與國家政策的調整密切相連,具有政策性、政策主導等特點。《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6年頒布施行的《海南省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管理條例》和《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地方性規章都對農村承包地進行了詳細的規定。隨著建設國際旅游島上升為國家戰略,土地承包市場的升溫,我省農用承包地的問題也日益彰顯出來,如:我省一些地方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落實不到戶、承包期內違法收回或隨意調整承包地、違背農民意愿強行流轉承包地、違法侵占農村集體土地和農民承包地、以各種名義變相征占農村土地、流轉合同簽訂不符合法律規定導致無效等問題仍然比較突出,農民群眾反映強烈,影響了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二)個人意見
為解決上述農用地承包的突出問題,個人提出以下意見:
1、完善法律法規、制定完善的地方性法規。
2、加強政府的監督領導,進行專項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制度,切實解決農用承包地突出的問題。
3、加強法律政策的宣傳。
4、利用司法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綜上,土地是農民的重要財產,處理好農村承包土地問題,事關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事關農村經濟持續發展和社會的長治久安大局,事關國際旅游島建設的成敗。因此,在處理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時,應當堅持兼顧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原則,盡量從有利于生產、方便生活、維護社會穩定的角度出發,妥善解決此類糾紛,營造穩定、有序、健康的農村土地承包市場環境。